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沣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并经认真研究,现对本次 对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东沣智能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 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 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李建辉 周建 翟洪涛 2020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