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舜喆B: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9-06-29
证券代码:200168 证券简称:*ST 舜喆 B 公告编号:2019-040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二 O 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
公司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6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大
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二 O 一八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本次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港币 1,000 万元,不超过港币 1,65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
过港币 1.5 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
额为准。若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公司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
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中的 100 万股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该部分未使用部分将
予以注销。其余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
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
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 年 6 月 29 日至 2019 年 8 月 12 日,每日 9:00—11:30、13:00—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西丽茶光路一本大厦 9Q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徐巍
联系电话:0755-82250045
联系传真:0755-82251182
邮编:518000
电子邮箱:xw@200168.com
三、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四、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