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舜喆B:监事会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2019-10-29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规定等有关要求,全体监事对公司编
制的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监事签名:
颜铭斐: 黄艳芳:
李 宁:
二 O 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