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舜喆B: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20-04-28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20 年 1 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本人作为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0 年 1 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签字:
陈鸿成: 陈鸿海:
陈东伟: 潘晓春:
刘 勇: 庄卫东:
监事签字:
颜铭斐: 黄艳芳:
李 宁:
高管签字:
陈金才: 徐 巍:
二 O 二 O 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