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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 石A: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2-04-19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413    200413                证券简称:宝 石A    宝石 B                   公告编号:2012—026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李兆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立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玉茂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资产总额(元)                         595,000,429.18             374,112,091.30                  59.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51,522,680.98             232,478,763.31                   8.19%
              总股本(股)                          383,000,000.00             383,000,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0.66                       0.61                 8.20%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207,764,428.94              10,827,264.91                1,818.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043,917.67              -6,584,991.53                 389.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9,059,638.83             -4,940,968.35                 488.1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76                     -0.013               484.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97                    -0.0172               388.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97                    -0.0172               388.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87%                     -3.03%                 10.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7.87%                     -3.03%                 10.90%
                 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8,148.00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00.00
                             合计                                                  6,148.00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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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9,147 户,其中 A 股 11778 户,B 股 7369 户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0,785,5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17,614,88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领先企业
                                                                            13,399,956 人民币普通股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10,010,941 人民币普通股
Taifook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Account
                                                                             4,745,803 境内上市外资股
Client
GUOTAI JUNAN SECURITIES(HONGKONG)
                                                                             3,372,912 境内上市外资股
LIMITED
陈倩芬                                                                       3,355,2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NATWEST SECURITIES HONG KONG
                                                                             3,337,1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LIMITED
LI LEON ZHAN WEI                                                             3,245,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沈国                                                                         2,966,855 境内上市外资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期末余额(元)         年初余额(元)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主要系业务结算中收取银行承兑汇
          应收票据        1,245,624.00            450,000.00           176.81
                                                                                    票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       170,956,907.49         12,293,588.86         1,290.62      业务量增长
          预付账款       45,341,912.67           5,672,207.76          699.37       预付材料和设备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      79,304,382.41          24,349,986.54          225.69       往来业务增加
            存货         96,160,250.12          141,982,009.04         -32.27       销售存货业务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       3,275,000.00            150,000.00          2,083.33      主要系新增对武汉公司的投资

          短期借款       20,000,000.00              0.00                            新增公司经营需要从银行借款
          应付账款       57,920,913.96          13,442,371.13          330.88       业务量增长
                                                                                    新增公司职工人数增加相应提取薪
       应付职工薪酬       8,174,356.76           4,269,284.78           91.47
                                                                                    酬增加
          预收账款        2,298,394.76           1,060,332.76          116.76       预收款结算增加
          应交税费       37,284,331.44           804,265.53           4,535.82      业务量增长
          无形资产       18,117,982.02          11,498,305.96           57.57       新增公司购置土地用于项目建设
         其他应付款      96,970,100.22          31,601,289.10          206.85       往来业务增加
       2、 利润表项目
            项目         本期金额(元)         上期金额(元)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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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         207,764,428.94    10,827,264.91         1,818.90     新增公司经营业务增长
       营业成本         117,485,002.98    11,987,167.87          880.09      新增公司经营业务增长
    营业税金及附加      6,519,407.58        43,169.28          15,001.96     新增公司经营业务增长
       销售费用          393,293.68         198,287.25           98.35       新增公司经营业务增长
       财务费用          -79,025.62          4,461.45           1,871.30     利息收入增加
       管理费用         16,709,685.46     5,304,682.18           215.00      业务量增长,管理费用增加
                                                                             本期公司利润大幅增长造成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        17,324,428.82        9,382.81          184,540.09
                                                                             费用增加较多
     3、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目          本期金额(元)    上期金额(元)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主要系本期支付税金、支付的其他
                        -29,059,638.83     -4,940,968.35         488.14
   金流量净额                                                                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12,403,797.00      -16,200.00          76,466.65
   金流量净额                                                                产、投资支付的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39,072,000.00         0.00                          主要系本期新增公司借款增加
   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391,435.83     -4,957,168.35         -51.76      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增加
   净增加额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2009 年 4 月,公司将自己持有并拥有票据权利的两张《商业承兑汇票》(总额 70 万元,付款人为南京华飞公司)转让给陕
西天鹿公司,以冲减双方的债权债务。同年 7 月,陕西天鹿公司兑付 10 万元后,剩余 60 万元始终未能得到兑付。2011 年 7
月,公司收到陕西天鹿公司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提起的仲裁申请书,陕西天鹿公司要求退回汇票,由我公司向其支付剩余 60
万元,现该案仍在仲裁中。
2、2012 年 3 月 14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十项议案。
3、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液晶玻璃基板项目已经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已取得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审核批复,项目用地已取得预审意见。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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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无            无                                                         无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无            无                                                         无
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宝石 A 以外的其他公司(简称: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目前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宝石 A 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拥有与宝石 A 所从事业
                                       务相同或相似的控股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将来也不
                                       会从事与宝石 A 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不会直接投资、收购与宝石
                                       A 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和项目。
                                       3、如果将来因任何原因引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所
                                       拥有资产与宝石 A 发生同业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
                                       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放弃此类同业竞争业务。
                                                                                                  严格履行
发行时所作承诺           李兆廷        4、本人控制的公司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东旭
                                       光电”)、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石家
                                       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石集团”)目
                                       前分别持有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0%的股权、东旭
                                       (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60%的股权、四川旭虹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51%的股权和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0%
                                       的股权,本人承诺将该等公司的股权全部托管给宝石 A 管
                                       理,将该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监督权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前全部托管给宝石 A 管理和经营。
                                       5、在符合证券监管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东旭光电、东旭集
                                       团和宝石集团将上述公司的全部股权注入宝石 A。
                                       如果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
                      石家庄宝石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
                      电子集团有
                                       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限责任公司                                                            严格履行
                                       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
                                       公告,披露内容比照《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
                                       告格式指引》相关规定执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
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2 年 1 月 1 日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至 2012 年 3 月 31 非现场接待          电话沟通         个人              公众投资者      事宜,提供已公开信息,未向其
日                                                                                        提供文件资料。




                                                                                                                   4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兆廷

                                                                2012 年 4 月 1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