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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30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15-04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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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兆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泉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谢国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注】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文字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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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97,953,481.69             577,399,306.04                        3.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1,159,604.96             207,652,354.20                        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9,809,399.19             205,657,309.70                       -56.33%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4,732,966.40            -698,231,680.50                       76.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3%                     3.51%                         -0.2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4,049,807,869.79          12,468,163,299.77                       12.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388,440,660.89           6,436,732,506.01                        -0.7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1,000.8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40,718,683.3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2,081,066.58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1,75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9,669.16

减:所得税影响额                                                       21,120,753.2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127,459.18

合计                                                                  121,350,205.7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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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22,892(其中 A 股 209,142 户,B 股 13,750 户)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非国有法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14.65%   390,093,000       390,093,000 质押                      381,663,000
                               人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
                                                    12.49%   332,380,950                    质押                     300,920,148
责任公司                       人

                               境内非国有法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4%    62,235,354
                               人

王文学                         境内自然人            0.44%    11,715,000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28%     7,545,58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 其他                         0.27%     7,135,941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中电国华工贸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
                                                     0.21%     5,500,000
司                             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
                               其他                  0.19%     4,989,742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沈国                           境外自然人            0.18%     4,853,400

上海香港万国证券               境外法人              0.18%     4,748,19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2,380,950 人民币普通股              332,380,95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235,354 人民币普通股               62,235,354



                                                                                                                                   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王文学                                                               11,71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715,000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7,545,580 境内上市外资股          7,545,58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 300 交易
                                                                      7,135,941 人民币普通股            7,135,941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中电国华工贸有限公司                                              5,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5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4,989,742 人民币普通股            4,989,742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沈国                                                                  4,853,4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4,853,400

上海香港万国证券                                                      4,748,190 境内上市外资股          4,748,190

陈瑞涛                                                                4,548,436 人民币普通股            4,548,436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东旭集团与宝石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其余 8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王文学、陈瑞涛分别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公司
况说明(如有)                            11,701,700 股和 3,792,336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和 0.14%。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比
         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元)       上年同期(元)      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变动原因
                                                                    (%)
合并资产负债表指标
应收票据                   312,796,346.46       449,510,678.50         -30.41 主要是票据到期收回货款及背书支付采购款
                                                                                所致
应收账款                  1,139,750,614.41      638,809,800.10          78.42 主要是本期新发生业务尚在信用期内的应收
                                                                                账款增加所致
存货                      1,147,996,902.20      512,854,086.79         123.84 主要是公司购入土地导致开发成本增加所致
工程物资                    54,184,511.57        22,095,086.42         145.23 主要是本期液晶玻璃生产线建设采购物资增
                                                                                加所致
短期借款                  2,070,105,000.00    1,288,900,000.00          60.61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64,969,248.05        22,382,273.47         190.27 主要是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合并利润表指标
销售费用                      4,317,883.02        1,647,610.56         162.07 主要是公司销售运费、销售人员人工成本等
                                                                                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                    65,677,511.88        32,665,154.25         101.06 主要是公司经营扩张引进高端管理人员导致
                                                                                人工成本、办公费等费用增长所致
财务费用                    49,996,540.26        22,195,570.09         125.25 主要是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
                                                                                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5,512,967.56            1,837.20      299,974.44 主要是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142,891,389.06         2,003,010.00        7,033.83 主要是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合并现金流量表指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64,732,966.40     -698,231,680.50          76.41 主要是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大幅
量净额                                                                          增长,另外,业务采购付款主要集中在前期,
                                                                                导致本期现金支出下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831,644,866.42        13,150,101.15        6,224.25 主要是公司经营需要增加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量净额                                                                          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决定发行不超过
  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2015年3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

                                                                                                                    6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申请。2015年4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635号)文件。
2、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相关议案,公司决定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69,590,643股(含1,169,590,643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
过800,000万元(含800,000万元)。2015年4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
理通知书》150621号,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
                                     2015 年 03 月 26 日
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证监会发审委审                                          网
核通过                                                                      《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证券时报》
                                     2015 年 04 月 25 日
                                                                            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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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 2015 年 04 月 09 日
                                                                            网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履行情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况

                                  如果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
                                  所持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
                     石家庄宝石
                                  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及以上的, 2007 年 03                 正在履
股改承诺             电子集团有                                                                  长期有效
                                  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 月 29 日                    行
                     限责任公司
                                  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比照《上市公司限售股
                                  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格式指引》相关规定执行。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除委托给东旭光电管理的托
                                  管公司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
                                  务,将来也不会从事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
                     东旭集团有   似的业务。2、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对东旭光电的控制关                长期有效
                     限公司、石家 系做出任何有损东旭光电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利益,           (其中 6 有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2014 年 06              正在履
                     庄宝石电子 或导致与东旭光电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形成业务竞               期至 2016
资时所作承诺                                                                      月 27 日                行
                     集团有限责 争的决策。 3、本公司不会直接投资、收购与东旭光               年 12 月 31
                     任公司       电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和项目。4、如果将来因任何                日)
                                  原因引起本公司所拥有资产与东旭光电发生同业竞
                                  争,本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放弃此类竞争业务。
                                  5、若因本公司原因导致与东旭光电产生同业竞争,并
                                  致使东旭光电受到损失,本公司将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6、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将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
                                  将东旭光电投资持有的委托给公司管理的郑州旭飞全
                                  部股权和宝石集团持有的委托给公司管理的石家庄旭
                                  新全部股权注入东旭光电;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
                                  将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将东旭集团持有的委托给公司
                                  管理的东旭营口和四川旭虹全部股权注入东旭光电。
                                  在上述期限内,如出现因行业整体景气度下降、监管
                                  要求变化等外部因素导致托管公司股权不满足资产注
                                  入条件的,则实际控制人李兆廷、东旭光电投资、东
                                  旭集团及宝石集团将积极与相关各方协商,继续将上
                                  述公司的股权和经营权托管给东旭光电。在本公司作
                                  为东旭光电的控股股东期间,承诺书为有效之承诺。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东旭集团有                                                        2013 年 04 截止 2016      正在履
                                  25.01%,并承诺认购的东旭光电股票,自该股票上市
                     限公司                                                            月 18 日     年 4 月 17 日 行
                                  首日起限售期为 36 个月。

                                  东旭集团在未来取得其他未包括在《专利实施许可合
                                  同》中的与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相关的专利后,将完全
                                  按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条款与东旭光电及其子
                                                                                                    承诺的有效
                                  公司(芜湖光电、芜湖装备和石家庄装备)签订无偿
                                                                                                    期与公司本
                     东旭集团有   的专利许可合同。东旭光电本次成功发行公司债券后,2015 年 02                     正在履
                                                                                                    次发行的公
                     限公司       债券存续期内,无论东旭集团是否控制东旭光电,承 月 08 日                        行
                                                                                                    司债券存续
                                  诺上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到期后,东旭集团仍将
                                                                                                    期一致。
                                  根据东旭光电的申请,无条件按原合同条款与东旭光
                                  电及其子公司(芜湖光电、芜湖装备和石家庄装备)
                                  续签专利许可合同至债券存续期满。

                                  一、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不会直接、间                    承诺的有效
                     东旭光电科   接地投资房地产开发业务,不会用于增加从事房地产                    期与公司本
                                                                                       2015 年 02                正在履
                     技股份有限   业务的子公司的资本金或对其借款;二、本次公开发                    次发行的公
                                                                                       月 10 日                  行
                     公司         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会以任何方式用于或者变相用                    司债券存续
                                  于房地产开发业务。                                                期一致。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8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兆廷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4月29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