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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报告摘要1998-05-07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法定名称:
    中文: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SHI JIA ZHUANG BAO ELECTRONIC GLSS COMPANY
         LIMITED(缩写:SJZBS)
    2、注册地址: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819号
    办公地址: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819号
    邮政编码;050031
    3、公司法定代表人:董庆祥
    4、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人员:苏佛诗、罗丽娜
    联系电话:(0311)6044705
    传    真:(0311)6041503
    5、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6、股票简称:宝石A、宝石B
    7、股票代码:0413、2413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本年度利润总额及构成
    利润总额(万元)
    其中:主营业务利润(万元)
    其他业务利润(万元)
    投资收益(万元)
    营业外收支净额(万元) 
    (二)按境内会计师审计结果,公司本年度税前利润-38105万元,按境外会计师审计结果,公司本年度税前利润为-34227万元。原因如下:
    (1)因国际与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不同而
       多提之存货变现损失准备冲回                 171万元
    (2)商誉之摊销                                 338万元
    (3)因国际与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不同而
       造成的彩壳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损失之
       差异冲回                                  (4387)万元
       调整项合计                                (3878)万元
    (三)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截止1997年末,公司前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和会计指标
     指标项目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合并)      (合并)      (合并)
1、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56223      53093        52313
2、净利润(万元)           -33393       8737        17243
3、总资产(万元)           345807     399812        97327
4、股东收益(万元)          63366      93595        54471 
5、每股收益(元)           -0.872      0.228        0.671
6、每股净资产(元)          1.65        2.44         2.12  
7、净资产收益率(%)        -52.70       9.33        31.6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42.55 
8、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     1.62       2.17         2.09
    注1: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净资产=年末股东权益/年末普通股份总数
        每股权益=净利润/年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初末股东权益+年末股东权益)/2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待摊              
        费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递延资产)/年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注2:本表系以合并合计报表数填列或计算以上数据和指标;
    注3:报告期内至报告摘要披露日,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四)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        38300                           38300
    资本公积    35586       3164                38750  
    盈余公积     6186                            6186
    其中:公益金  2062                            2062
    未分配利润  13523                   33393   -19870
    合计        93595                   30229   63366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结构情况见下表
    股份单位:万股                  面值:每股1元
    股份类别    年初数    占总     本年增    年末数    占总
                         股本%      减数               股本%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23341.05  60.94       0      23341.05  60.94
      其中:
      国家股    23041.05  60.16       0      23041.05   60.16
    境内法人股       300   0.78       0           300    0.78  
    2、定向法人股     450   1.18       0           450    1.18
    3、内部职工股 1511.16   3.94       0       1511.16    3.94
    尚未流通股股份合计
                25302.21  66.06       0      25302.21   66.06
    二、已流通股份
    1、A股        2997.79   7.83       0       2997.79    7.83
    2、B股         10000   26.11       0         10000    26.11  
    已流通股份合计12997.79 33.94      0       12997.79   33.94
    三、股份总数    38300    100       0          38300     100
    (二)股东情况
    (1)截止1997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总数为37627户,其中国家股股东1户,公司内部职工股股东6911户。
    (2)公司第一大股东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0.16%,法定代表人:董庆祥,其主要经营范围是: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彩色
阴极射线管玻壳等电子玻璃系列产品及其配套的电子元器件、彩色、黑白电视机、荧光节能灯、高档玻璃瓶罐包装材料、工模具制造、机械设备安装维修、技术开发及第三产业,经营本公司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
关进出口业务。其所持股份没有质押。
    (三)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截止1997年12月31日)
    <1>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041.05  60.16
    <2>DAIWA SECVRI TIES(HK) LTD           1650.00   4.31
    <3>新利华集团有限公司
        (SVNOVA HOLDINGS LTD)               547.57   1.43
    <4>吴静芳                                  388   1.01
    <5>深圳天骥投资基金                     300.00   0.78
    <6>PERPETVAL FAR EAST CROWTH FUND       295.97   0.77
    <7>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200.00   0.52
    <8>文超                                 164.96   0.43
    <9>永胜袜业有限公司                     101.16   0.26
    <10>中化河北进出口公司                     100   0.26
        其中,<1>为国家股股东,<3>、<4>、<5>、<6>、<9>为境内上市的外资股股东。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年初持股数(股)      年末持股数
    董庆祥   董事长、总经理        2000              2000
    张虎官     副董事长           2000              2000
    王永山       董事             1000              1000
    米更勇       董事              800               800
    高铁占   董事、总会计师         500               500
    李文良       董事             1200              1200
    刘正宏       董事             1000              1000  
    王荣先   董事、副总经理        1500              1500
    杜慧忠       董事             2000              2000
    王  升       董事             1000              1000
    王  曦       董事              500               500  
    吕奉一       董事             1600              1600
    宋洪波       董事               0                  0    
    周  波       董事             6800              6800  
    李振中    监事会主席             0                 0 
    樊振平       监事             1000              1000     
    张素珍       监事             2800              2800
    李凤秀       监事                0                 0
    马建房       监事             1600              1600  
    李惠明       监事             2400              2400
    戴明才       监事                0                 0
    石利波       监事              400               400  
    李  洪       监事              800               800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1997年度没有募集资金,也无以前募集资金延续到报告期内
使用的情况。
    五、重大事项
    (一)重大事件
    1、股东大会情况 
    1997年6月6日,公司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
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104人,代表股份25772.21万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67.2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大会决
议公告刊登于1997年6月7日《中国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1996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公司1996年度方案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选举产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5)选举产生公司产生新一届董事会;
    (6)审议批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议案》。
    2、董事会会议情况
    (1)1997年4月25日,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召开会议,到会董事会14人,
占全体董事的100%,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a.审议通过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b.审议通过1996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c.审议通过199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2)1997年6月6日,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召开会议,到会董事14人,占全体董事的100%,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选举董庆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张虎官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3)1997年6月12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出席会议董事共12名,占
全体董事的85.7%,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a.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彩壳公司)与日本电报硝子株式会社(NEG)、日商岩井株式会社合资发展彩色玻壳项目,充分利用日方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提高彩壳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b.同意彩壳公司现有的彩壳生产线,以产权出让方式占合资全资公
司51%的股份,日商岩井株式占10%股份。
    c.授权董庆祥董事长全权处理具体合资事项。
    (4)1997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的共11名,占全体董事的78.6%,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a.审议批准公司1997年度中期财务报告;
    b.审议批准公司1997年度中期报告;
    3、监事会会议情况
    (1)1997年6月6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共9名,占
本公司全体监事的100%,会议一致选举李振中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2)1997年10月14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会9名,
占本公司全体监事的100%,会议内容为:
    <1>与会监事共同学习了《公司法》的有关内容及《公司章程》并
对有关章节、条款进行了讨论。
    <2>会议讨论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3>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一培两改一加强”发展计划
的汇报。
    <4>听取了彩壳公司合资情况的汇报。
    4、公司1997年度没有发生收购、兼并增资扩股事项。重大关联交
易如下:
    (1)本公司及关联公司于1997年12月31日的往来余额:应付集团公司款5006万元,应收购硝子公司款170629万元。
    (2)本公司及关联公司于本年度内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交易:
    关联交易方         交易项目        交易金额(万元) 
    宝石集团公司      销售产成品           305.53     
                      销售原材料            32.56  
                      销售动力             706.69  
                      销售抵债货物        2582.40 
                      资产使用费           795.03 
    宝石电气硝子公司  出售实物资产      245349.43
                      销售产成品         19699.16
                      销售原材料         17467.90
                      销售动力            2631.47 
    本公司在本年末将客户以货抵债的全部货物以成本价售给宝石集团公司,共计2582.40万元。
    5、在1997年,公司的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会计师事务所均未发生变动。
    6、公司于1997年6月6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生产了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及监事会。并刊登于1997年6月7日《中国证券报》及《香港商报》。
    具体情况为:
    (1)更换监事名单:瞿德铨、杨守铭、陈殿高、朱裕宁、杨华祥;
    (2)更换监事名单:王泰仁、王永山、刘涛、尚玉茹、侯建安、李兆平;
    (3)新增监事名单:王永山、米更勇、李文良、王曦、吕奉一、宋洪波、周波;
    (4)新增监事名单:李振中、张素珍、马建房、李惠明、石利波、李洪。
    7、公司1997年度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普华审字(98)第471号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的说明
    1、董事会的说明
    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事务所经过对本公司1997年度经营业绩进行审计,出具了普华审字(98)第471号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师出具的意见原则上不持异议。
    1997年由于国内电视机市场的恶性无序竞争和价格大战发展到白热化程序,致使黑白电视机市场加速萎缩,作为其上游产品的显像管和玻壳更是首当其冲深受其害。1996年上半年,我公司44mm(17“)黑白显像管
和宙的平均售价分别为205.38元/只、127.83元/只,到1997年最低售价
已降至62.73元/只、127.83元/只,到1997年最低售价已降至62.73元/只、45.61元/只,降幅高达69.5%和64.3%,已低于制造成本,出现了严重亏
损。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的21“、25“彩壳于1996年4月和6月投放市场时,售价分别为205.38元/只、127.83元/只,到1997年最低售价已降至62.73元/只、45.61元/只,降幅高达69.5%和64.3%,已低于制造成本,
出现了严重亏损。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的21“、25“彩壳于1996年度4月和6月投入市场时,售价分别为217.07元/套、393.16元/套,1997年12月已降至162.39元/套、285元/套,降幅达25.2%、27.5%,因此彩壳公
司1997年也出现了严重亏损。1997年6月,因黑白玻壳生产线熔炉运行已达8年,超炉龄运行,因此按计划停炉检修。当时决定,将根据市场情况或者继续生产,或者转产其它适销产品。但由于市场继续恶化,到97年底止,恢复生产无望,转产其它产品尚处于前期准备阶段,短期内难以完成,停炉以后实际上已处于前期阶段,短期内难以完成,停炉以后实际上已处于停产状态;黑白显像管生产线因产品严重积压,自1996年6月停止生产后
曾于11月上旬至12月30日短期恢复生产,此后也完全停止生产。目前我
公司尚无法确定恢复生产的日期。
    因此,审计会计师对截止1997年12月31日止帐面值为1.20亿元人民
币的存货无法确定其可变净值,对1.52亿元人民币的应收帐款可能回收
的数额不能做出合理的估计,也无法确定黑白玻壳和显像管两条生产线
的固定资产帐面净值3.22亿元人民币的可变现价值等等,对此本公司原
则上不持异议。
    另外,对于本公司依据持续经营原则编制的1997年度会计报表的合
理性以及是否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199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董事会确信,在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的1997年度会计报表中,不存在虚假的
记载。
    2、监事会意见
    据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1997年度审计报告,截至99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45807万元,总负债276229万元,股东权益63366万元,净亏损33393万元。由于市场原因及公司主导产品黑白显像管和黑白玻壳生产线已被迫停产,本公司审计会计师对截止1997年12月31日止的
存货无法确定其可变价值,对应收帐款的可回收数额不能做出合理的估
计,对两条生产线的固定资产的帐面净值无法确定其可变现价值等等。
对此,本公司监事会原则上不持异议。
    (二)_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1997年我公司实现净利润-33393万元,董事会决定,公司年
初未分配利润13523万元用于弥补本年度亏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公司1997年度会计报表已经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审
计报告(普华审字(98)第471号),全文如下: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199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公司及合并)及1997年度的利润分配表(公司及合并)和财务状况变动表(公司及合并)及相关会计报表附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由贵公司董事会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由于国内电视机市场在本年度内发生的急剧变化导致了贵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售价低于其简短成本,贵公司自1997年6月6日停炉检修黑白
电视玻壳生产线起,再未恢复生产,而黑白电视显像管自6月12日起在12
月份有少量生产外,其余时期均为停产。截至审计报告日止,贵公司董事会尚无法确定上述产品重新开始生产的日期。
    根据我们的审查,贵公司截至1997年12月31日止的应收帐款共计人
民币151503073元,其中帐龄超过一年以上的应收帐款计人民币77588156元。对于现行市场的状况,我们不能依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以对这些帐 款可能回收的数额做出合理的估计。
    根据我们的审查,贵公司截止1997年12月31日止的固定资产帐面净
值人民币321686953元系以历史成本入帐。其中大部分的固定资产是用
于制造黑白电视机显像管和黑白电视机玻壳。由于贵公司已停止生产上述产品且至审计报告日止贵公司并无重新恢复生产的具体计划和措施,
我们无法确定为引起资产在1997年12月31日的可实现价值。
    由于前段所述事项涉及金额巨大及贵公司于1997年12月31日的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共计人民币723240798元,且资产负债比率偏低,我们
无法确认贵公司依据持续经营的原则而编制的会计报表的合理性。
    我们认为,由于贵公司无法就上所述的事项提供充分和必要依据,使我们不能确定这些事项对会计报表整体反映的影响程度,我们无法对贵
公司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于199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1997年度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
    普华大华会计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周忠惠   注册会计师:冯正权
                                              1998年4月27日
    (二)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见附表);
    2、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见附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见附表)。
   (三)重要的会计报表附注(附后)
   七、公司其它有关资料
    (一)首次登记日期:1992年12月26日
    登记地点:石家庄市长安东路49号
    (二)工商登记号码:10439598-1
    (三)税务登记号码:130102104395983
    (四)未上市股票托管机构名称:深圳证券登记公司
    (五)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33号瑞安广场12楼
        普华亚洲会计有限公司
        地址:美国纽约,NY 10185-1448  邮政信箱1448号
    八、备查文件
    (一)载有董事长亲笔签名的年度报告全文;
    (二)载有境内、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亲笔签字并盖
章的审计报告正本;
    (三)《公司章程》。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一九九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重要的会计报表附注
    1、公司的一般情况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母公
司”)是一家以发行A股和B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本公司(即“母公司”)和主要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本公司和控股
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从事黑白电视机显像管玻壳、黑白电视机显像管及彩色电视机显像管玻壳的制造及销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详情列于附注33(d)。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公司(即“采壳公司”)于1997年7月3日与日本电气硝子株式会社和日商岩井株式会社共同投资成立石家庄宝石电气硝子玻璃有限公司(即“硝子公司”)。硝子公司注册资本为美元122168000元,由河北省计划委员会批准成立,该公司主营
业务为生产和销售彩色电视机显像管玻壳及其他相关电子产品,经营期
限为20年。彩壳公司拥有硝子公司51%的所有者权益。由于彩壳公司不
参与硝子公司的日常管理活动且在董事会不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本公
司或本集团对硝子公司不具备单方面控制的能力。据此,硝子公司在本
报告中不被认为控股子公司,而定义为联营公司。
    由于国内电视机市场在1997年度发生的急剧变化,
 本公司主要产品黑白电视机显像管玻壳的生产分别于1997年6月6日和6月12日停止。本公司董事会预计这种状况仍将持续。
    本公司的会计报表仍依据持续经营的原则而编制。
    2、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报表编制准则
    本会计报表乃依据持续经营的原则而编制。
    (2)会计期间
    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合并会计报表原则
    合并会计报表包括本公司以长期投资方式持有其股东权益50%以上
且能够单方面控制其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系掼控股子公司的权益中不属于
本公司所拥有的部份。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所有重大往来科目余额及交易已在合并会计报表编制中予以冲销。
    联营公司指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长期投资方式持有其股东权益50%以上且与其他投资方共同控制其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联营公司按权
益法计入会计报表。
    (4)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计价基础为实际成本。
    (50记帐本位币及外币换算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以外币为单位之交易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即“国汇局”)所公布的汇率换算为人民币。资产负债表结算日对以外币为单位的货币在资产及负债按该日国汇局所公布的汇率换算人民币,所有由此产生之汇兑损益
均直接记入损益表。
    在资本性资产建设期间因相关外币资金借贷而产生的汇兑损益作为在建工程成本的一部份而资本化。
    (6)应收帐款坏帐准备
    凡帐龄在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按全额提列坏帐损失准备,其余的均
按千分之一提一般坏帐准备。
    (7)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备件及低值易耗品。
    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备件及低值易耗品。
    存货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的存货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在产品和产成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及适当部分之间接生产费用。
    (8)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为公司占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例在20%以下的按成本法
核算;在20%以上并能对被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施以重大影响的按权益法核算;在50%以上并能单方面控制生产经营活动的被投资企业于本公司会计报表中按权益法核算并于年末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9)固定资产和折旧
    固定资产的购建按其成本入帐.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与购建固定资产等直接有关的利息收支及汇兑损益,在所购建的资产尚未办理竣
工决算之前,计入有关资产的购建成本。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是根据估计可使用年限和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
的重估净值在扣除估计10%的残值后按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的估计可
使用年限如下:
    机器设备          11-12年
    运输设备          11-12年
    其他设备          11-12年
    (10)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正在兴建中或安装中的资本性资产,并按成本入帐。
成本包括与外购或建造建筑物以及购置或安装机器设备有关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成本,其中包含在交付使用虽然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
前所发生的资本性资产借款利息收支及汇兑差异。
    (11)无形资产及其摊销
    本公司无形资产系指土地使用权,并按成本入帐。土地使用权以直
线法按使用年限50年摊销。
    递延资产及其摊销
    递延资产为彩壳公司的开办费。该开办费以直线法按5年摊销。
    (13)收入确认
    销售收入均在货物发送给客户时予以确认,其他收入在权责发生时
予以确认。
    (14)税项
    根据石家庄税务局石地税一字[1995]第28号批文及河北省科学院技术委员会冀科一函字[1995]第21号文件,本公司和彩壳公司被认定为高
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的规定,从1995年至1997年按应纳税所得税所得额15%计算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因无纳税所得未计提企业所得税。
    (15)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下列程序分配:
    (i)公司提取当年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税后利润
的5%至10%敖法定公益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ii)上一年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公司亏损时,在依照前款
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上年度
的亏损。
    (iii)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
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iv)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股东
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3、主要会计报表注释
    (1)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的帐龄分析列示如下:
                      合并                 母公司
                    1997         1996       1997      1996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年以内      73914917     260199032  47018581  249964372
    一至二年之间  77588156       4401995  77588156    4401995    
    二至三年之间    344410             -    344410          -    
    三年以上        390409             -    390409          -   
    合计          23662524      47618025  156952076  149241780 
    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并没有重大持本公司5%或以上股份这主要股东的款项。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中包含应收集团公司款项计人民币140205100元,其帐龄均在一年以内。
    (3)存货
                          合并              母公司
                    1997       1996        1997       1996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原材料       10090982    42848626     9966186  14267351
备件及低值易耗品  42112218   225508308    42112218  50900597
    在产品         3132606    13062509     2386316   1041167
    产成品        64241873   200366281    62194923  46199881
                 119577679   481785724   116659643 112408996

    本公司于1997年12月31日的存货帐面价值系以历史成本入帐。由于
国内电视机市场的急剧变化致使本集团主要产品的市场销售价在本报告年度的大部分时间内低于生产成本,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在现阶段尚无法
对原材料、备件及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及产成品的可变现价值做一个客观的估计。由于此现象的特有的不确定性,本会计报表尚未对存货可变现价值可能存在的问题计担存货变现损失准备。
    (4)长期投资及应收/(应付)下属公司款项
                              合并              母公司
                    1997       1996        1997       1996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长期投资                      
-彩壳公司(控股子公司) -            -  251637818(注1) 439341957    
-硝子公司(联营公司)495495986(注2)  -          -           -
                   495495986       - 251637818       439341957 
 应收/(应付)下属公司款
 -彩壳公司(控股子公司)             - (58402291)       40965663
 -硝子公司(联营公司)
 -短期应收款        6390815        -   6390815
 -长期应收款     1699898564        -         -            -
                 1706289379        - (52011467)       40965663                     
  母公司应付壳公司的款项为人民币58402291元。该应付款项免息无低
押和无固定还款期。
  注1: 
 母公司对彩壳公司的长期投资
                                      年末数 
                                     人民币元
投入彩壳公司之资本                   439341957   
减:分摊彩壳公司于本年度的亏损       (204305148)
分摊彩壳公司于本年度增加的资本公积金  16601009
    注2:彩壳公司对硝子公司的长期投资
                            年末数
                           人民币元 
    投入硝子公司之资本
    减:分摊硝子公司于本年度的亏损
       冲减彩壳公司向硝子公司销售的
           未实现损失
    彩壳公司于1997年7月3日(硝子公司成立日)将土地使用权、厂房、机器设备和递延资产作价人民币2903293553元投入硝子公司。其中人民币449799244元作为投入资本,剩余部分计人民币2453494289元作为由彩壳公司出售给硝子公司的资产,另外,彩壳公司于1997年7月3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以现金方式投入硝子公司资本共计人民币67338066元。
    上述资产投入的作价人民币2903293533元是基于石家庄会计师事务所于1997提6月15日出具的以1997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的(1997)石会评字第76号《关于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的报告》、将
土地使用权、厂房、机器设备和递延资产按评估价值计人民币2935836361元(评估前净值的人民币2915070654元)减去评估基准日至出资日期间的折旧和摊销计人民币32542828元。
    截至1997年7月3日,彩壳公司对硝子公司出资情况汇总如下:
         固定资产   土地使用权   递延资产   存货        合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于1997年5月31日的
原净值 2238349004   27474332   214990371 434256947  2915070654  
评估增值(注24)
        49736695   19156629            -         -    68893324   
评估增值(注31)
             -           -    (48127617)         -  (48127617)
评估值 2288085699  46630961   166862754  434256947  2935836361
减:评估基准日至
出资日之折旧
/摊销 2260099513  46387904   162549169   434256947  2903293533       
      (见附注11) (见附注12)  (见附注13) 
    彩壳公司以现金对硝子公司的资本出资               67338066
    彩壳公司向硝子公司出售资产和投入资本总计       2970631599
    减:投入硝子公司资本                           (517137310)
       于1997年7月3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
       硝子公司已偿还金额(附注3)                  (753595725)  
       硝子公司应付彩壳公司的金额                  1699898564
       硝子公司应付彩壳公司金额中计人民币1033197247元自1997年7月3日(硝子公司成立日)起按未偿还金额之11%的年利率计算利息,本金
部分自1999年5月起每隔3个月分14期均等偿付。剩余的应付款项计人民币666701317元无固定的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并按未偿还金额之9.187%
的处利率计算利息。
    (5)无形资产
                            合并          母公司 
                  1997         1996      1997        1996
    土地使用权
    年初余额    37901228    39777832    10182897   10392854
    评估增值    19156629           -         -          -   
    出售给联营公司
    (见附注10) (46387904)          -         -          -
    本年摊销     (697013)  (1876604)     (209957)   (209957)
    年末余额     9972940   37901228       9972940   10182897
    剩余摊销年限47年6个月  48年6个月及   47年6个月  48年6个月
                           47年4个月
    本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均是在中国境内,经国家批准从1994年4月1日
起生效,使用期为50年。
    (6)递延资产
                                 合             并
                          开办费      其他递延资产    合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原值
    1997年1月1日余额     37495800      179202414    216698214
    增加                 34771434              -     34771434       
    评估减值             34771434      13356183      48127617
    出售给联营公司       17352860      145196309    162549169
    1997年12月31日余额   20142940       20649922     40792862
    累计摊销 
    1997年1月1日余额     3749580        8960121      12709701
    本年摊销             6749244       11689801      18439045 
    1997年12月31日余额  10498824       20649922      31148746
    净值         
    1997年12月31日       9644116                     9644116
    1996年12月31日      33746220       170242293     203988513
    剩余摊销年限    3年6个月
    (7)短期借款
                        合并             母公司
                 1997       1996       1997         1996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银行借款 
      -抵押   68800000    26600000   26600000     26600000
      -信用  101000000   304500000         -             - 
    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抵押         -     26800000         -     26800000
      -信用  266200000    39750000  135200000    15750000           
    其他单位借款68367626  73405200          -           -
    汇兑差异     44344           -          -           -
             504411970   471055200  161800000    69150000
    长期借款中计人民币398811970元的部分已于本年度内到期。截至199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与以上借款机构签定新的借款合同。本公
司董事会已获得这些机构的书面确认,对已逾期的借款不加收罚息。
    (8)预提费用
                              合并        母公司
                 1997         1996         1997       1996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借款利息     250472275     132793730    57792000   34496976
产品质量保证金 2192120       2301168     2192120    2301168 能源费         1747420       5534142     1747420    5206767
缓发工资       4810444       3573519     4810444    3373519  
养老金         2524113       2144113     2524113    2144113
其他         262773780     148233100    70093505   49608971
    (9)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合并             母公司
                     1997       1996      1997       1996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债券             -     65000000        -      65000000  
人民币无抵押借款 27300000           -     27300000         -
美元抵押借款    397430400    65000000     27300000  65000000
    (10)长期借款
                          合并              母公司
              1997       1996         1997           1996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1-2年到期       -      137490910          -       119990911
2-3年到期 720342600            -          -               -     
3-5年到期 298072800   1294519200          -               - 
5年以上到期99357318    165963801          -               -
         1117772718  15697973911          -       119990911   
    (11)主营业务收入
                              截至12月31日止会计年度
                       合并            母公司
                    1997      1996年      1997        1996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黑白显像管玻壳    17162020  120784644   17162020    120784644
黑白显像管        44422675  144813162   44422675    144813162
彩色显像管玻壳   500641856  265335610          -            -
                 562226551  530933416   61584695    265597806
    主营业务收入指销售于第三者及关联企业的黑白和彩色电视机显像管的发票销售额,减除销货退回及折让后的净收入。
    (12)财务费用
                          截至12月31日止会计年度
                         合并               母公司
                 1997         1996       1997         1996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利息支出      256805817     38099975   27486000     27640505
减:利息收入   65540808      10259897     265301      9840863
汇兑损失       1168687             -       4000       893627             
减:汇兑收益     659888        351352     588962        10071
其他         187679284      26059895   27813661     18793340         
    (13)营业外收入(合并)
                             截至12月31日止会计年度
                                     1997               1996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彩壳公司出售于硝子公司之实物资产                           
评估增值收益(见附注24)            48463827                 -
A股申购无效之存款利息收入                -            5769903
销售废料和固定资产盘盈              126000              86623
其他                                804631                 -
(14)营业外支出(合并)
                                     1997年        1996年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冲销因彩壳公司出售递延资产而产生的
评估减值(见附注10及13)              48127617            -
    因资产转让而发生的增值税 、营业税及
    土地增值等税款(注)    
    其他
    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壳公司于本年度将其名下的固定资产、土
地使用权、递延资产和存货出售给子公司。由此交易引起的主要税负已记入本公司营业外支出科目,具体列示如下:
                      税率        应付税金
                                  人民币元
    增值税            17%         21096859          
    营业税             5%         21085383     
    土地增值税        40%          5379194       
                                  47561436
    (15)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合              并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设备     合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原值 
年初数505328432   2328869248  8427217     5619343   2848244240
本年增加4024764      6833859  1798806           -     12657429
负商誉转出2468872   13101856    15587           -     15586315
评估增值32341141    44900399    420369          -    76821171
本年减少     -        189715  4185977           -     4375692
出售于联营公司
       415269110   1587577969 1673831           -   2004520910  
对联营公司作为
股本出资转出  -    464183508        -           -    464183508 
年末数128894099    341754170   3961433     5619343   480229045
累计折旧
年初数32134960     184631614   1836678     1621078   220224330
本年折旧15920144   10216077    1315457      869952   120265630
负商誉转出55549      491322        585           -      547456
评估增值21403813    5732168    51505             -    27084476   
本年减少      -       75540    899355            -      974895   
出售于联营公司
      39949355     154147222   124064            -   194220641
对联营公司作为
股本出资转出-      14384264          -           -   14384264
年末数 29565111    124408155   2077796      2491030  158542092 
净值
年末数 99328988    217346015   1883637      3128313  321686953
年初数473193472   2144237634   6590539      3998265 2628019910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续)
                        公             司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设备   合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原值
年初数    128299871   335948030   6034183   5619343  475901427     
本年增加     594228    3278347     598806         -    4471381 
本年减少         -     189715    2671556          -    2861271
年末数     128894099  339036662   3961433   5619343  477511537 
累计折旧
年初数     23651817  109897069    1746939   1621078  136916903
本年折旧    5913294  14314117     1216661    869952  22314024
本年减少         -      75540      885804         -    961344      
年末数     29565111  124135646    2077796   2491030  158269583     
净值          
年末数     99328988  214901016    1883637   3128313  319241954
年初数    104648054  226050961    4287244   3998265  338984524    
    本公司于上年度中增加了对彩壳公司的投资使其成为本公司之控投子公司。当时彩壳公司已正式营运,由于按本公司控股比例计算的彩壳
公司净资产高于本公司之投资额,因而产生负商誉计人民币15586315元(净值为人民币15038859元)。该负商誉方要由彩壳公司的固定资产而形
成,因此在于上年度该负商誉于合并会计报表时贷记固定资产。由于这
些固定资产已于本年度全部作价报入硝子公司(见附注10),因此在编制
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时,该负商誉从固定资产转出并记入资本公积帐户(见附注24)。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彩壳公司于本年度将其部分固定资产按评估值计人民币2288085699元,减去自评估基准日至硝子公司。该投入资金中
人民币449799244元作为彩壳公司的出资,其余部分计入人民币1810300269元视为出售给硝子公司。
    本公司用于生产黑白电视机显像管和玻壳的相关固定资产于1997年12月31日的净值为人民币319241954元,由于本公司自1997年6月6日停炉检修黑白电视玻壳生产线起,再未恢复生产,而黑白电视显像管自1997年6月12日起,除在12月份有少量生产外,其余时期均为停产。本公司董事
会不能确定这些固定资产在1997年12月31日的可实现价值。
    4、关联方关系
    (a)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公司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石家庄宝石电子                  母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董庆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玻璃及其他 
(“集团公司”)     配套电子产品
      中国人民共和国
      河北省石家庄市
      中山东路819号 
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 生产销售彩色电视机
有限责任公司       玻壳及电子玻璃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董庆祥
      河北省石家庄市
      中山东路819号                   
     (b)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及年末数
                                       人民币元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00000000
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公司           540681957   
     (c)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公司持本公司的股份或权益及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及年末数     控投比例%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d)本公司持有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公司的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及年末数    控股比例%
                                   人民币元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0410500          60.16
    (e)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公司: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联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董庆祥
石家庄宝石电子    生产销售彩色
硝子玻璃有限公司  电视机玻壳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子玻璃产品
   河北省石家庄市
   中山东路819号
    5、关联方交易
    (a)本集团及有关联公司1997年12月31日的往来余额如下:
    企业名称                1997          1996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本集团应收下属公司款
硝子公司(见附注10)      1706289379           -  
本集团应付关联公司款
最终控股公司(见附注18)    50056333    106620243
    (b)本集团及有关联公司于相年度内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交
易列示如下:
    (i)与集团公司的交易
                      1997             1996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销售产成品      3055320           9738000
    销售原材料       325619                 -
    销售动力        7066905                 -
    销售抵债货物   25824000                 -
    购入原材料      7950343           59388153    
    资产使用费      2909000            3186000  
    本公司在本年末将客户以货抵债收到的全部货物以成本价销售给本公司之集团公司,共计人民币25824851元。
    (ii)与硝子公司的交易
                       1997               1996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出售实物资产   2453494289                -
    销售产成品      196991556                -
    销售原材料      174678971                -   
    销售动力         263146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