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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2018-12-10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本次募集资金概况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000.00 万元
(含 3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A 股股份回购项目                250,000.00              250,000.00
 2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350,000.00              350,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
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发展战略及资本市
场情况,对部分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全额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A 股股份回购项目

        1、项目概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
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上市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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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 A 股股份回购项目。

    本次 A 股股份回购项目,总投资金额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发展战略及资本市
场情况,先行以自有资金投入实施股份回购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全额置换。

    2、项目必要性

    公司系国内领先的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及新能源汽车制造综合服务商。在
新材料领域,公司拥有中国第一、全球第四的液晶玻璃基板生产能力,系国内光
电显示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且已横向布局了曲面盖板玻璃、彩色滤光片、蓝宝
石等其他光电核心材料,显示材料产业集群优势凸显;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公司
自主研发的成套玻璃基板生产装备具有较强的技术溢出效应,高端装备业务的客
户已外延拓展至众多领域;2017 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方式收购了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正式进军新能源汽车产业,为构
建“高端材料-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闭环走出了关键的一
步。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得以夯实,光电显示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
及石墨烯业务布局顺利,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协同和集群效应,公司业务发展良好,
经营业绩持续增长。

    但由于近期资本市场大环境因素,截至目前公司股票价格已低于每股净资产,
公司认为目前公司股价不能合理反映公司价值。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
理回归,同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方面,公司决定回购
部分 A 股股份。

    公司本次回购的 A 股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中的一种或多种情形,以
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届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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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决定。

    3、项目可行性

    本项目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含本数)用于回购公司 A 股
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 6,730,754.63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167,459.99 万元,流动资产为 4,375,161.88 万元,
以本次回购上限金额 25 亿元计算,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71%、7.89%、5.71%,占比不高,在公司经营
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 1-9 月份,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65,020.84 万元、690,132.11 万元、1,733,636.42 万元和 1,726,356.78 万元,同比
增速分别为 116.95%、48.41%、151.20%和 119.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分别为 132,623.37 万元、123,992.89 万元、174,366.68 万元和 131,515.76 万
元,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股份数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根据目前公司总股本 5,730,250,118 股测算,回购股
份数量不超过 573,025,011 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最
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综上,本次 A 股股份回购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具备可行性。

    4、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募集的资金。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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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公司营业收入的快速扩张导致营运资金需求量增加

    报告期内,依托玻璃基板生产中技术含量最高的前段设备所奠定的坚实基础,
在国内工业制造由设备替代人工、满足智能高效生产的大背景下,公司高端装备
及技术服务业务持续发力;2017 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方式收购了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正式进军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完
善产业布局的同时,公司营业收入亦出现较大增长;另外为彻底解决同业竞争及
完善新材料产业链条,报告期内公司陆续收购了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石
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随着液晶显示面板行业维持景气周期,
下游面板厂商均取得较高的业绩增速,带动了公司液晶玻璃基板及其他光电显示
材料市场需求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大幅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营业收入          1,726,356.78   1,733,636.42      690,132.11    465,020.84
同比增长率           119.40%        151.20%           48.41%       116.95%


    预计未来公司业务仍将处于较好的增长阶段,业务规模的扩大使得公司需要
在经营过程中持续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进一步加大。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有效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新增营运
资金需求。

    (2)改善资本结构,增强短期偿债能力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合计
1,030,094.76 万元,公司短期存在一定流动性压力。

    通过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改善公司债务结构,一定


                                    4
程度上提高公司中长期债务比例,有效增加发行人运营资金总规模,增强公司短
期偿债能力,从而降低公司的流动性风险,系公司合理的使用财务杠杆重要举措,
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运营的日
常资金周转需要,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增强公司竞争力。

    4、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募集的资金。

    三、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市场价值的影响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及新能源汽车制造综合服务商,
在新材料领域,公司拥有中国第一、全球第四的液晶玻璃基板生产能力,系国内
光电显示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但由于资本市场大环境因素,截至目前公司股票
价格已经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股价不能合理反映公司价值,与公司的市场地位
不符。本次 A 股股份回购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增强市场信心,推进公司市场价
值向内在价值的回归,同时本次回购也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股票的交易活跃程度,
有利于维护公司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前后,公司主营业务无变化。本次债券发行将公司
为回购股份筹集资金,并有利于增强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以及未来公司业务的开展
及扩张,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一定程度上降低财务费用,增强抗风险
能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货币资金、总资产和总负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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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将相应增加,可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的财务成本较低,利息偿付风险较小。随着可转债持有人陆续转股,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抗风险
能力。同时,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包括 A 股股份回购项目,该募投项目的实施
有利于提高公司每股收益等盈利指标。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系公司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推进公司市场
价值向内在价值的回归,增强公司资金运营实力,有利于公司行业优势进一步加
强及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将有效提振市场投资者
信心,为公司后续融资提供良好的保障,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必要性及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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