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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八届五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8-12-17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8-148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
及文本方式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
际参加董事 7 人,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立鹏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章程修正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2018 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