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2020-07-31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20-07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
报问询函〔2020〕第 198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
报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鉴于此次《年报问询函》涉及事项及内容较
多且工作量大,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回复上述问询函,并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7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回复说明已经基本完成,但根据要求尚需补充完善部分信息
资料,为了保证回复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不晚于 2020 年 8 月
3 日(下周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书面回复材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