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0-10-13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20-099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
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或文本方式于 2020 年 10 月 8 日向全体董事发
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轩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申
请银行贷款展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海淀支行申请银行贷款展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80,0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