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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1-016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以文本或电话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何强先生代为主持,本次监
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旭光电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东旭光电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0 年度拟实施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2020 年度,董事
会积极督促公司内控重大缺陷整改措施的制定并落实整改。监事会将积极督促公
司经营管理层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以及内部控制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是公司在充分分析和评估后确
定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
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
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该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监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
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
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监事会将持续关注非标意见事项的推进工作,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