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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九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4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21-04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下午 4:00 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
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文本方式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向全体董事发
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银行贷款 4,950 万元,期限一年,
并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及公司三级子公司广州源正新
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广西申龙
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形成新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