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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关于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04-14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22-00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2020
年 7 月 20 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二十次董事会、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关于回购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业绩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的议案》,同
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上海辉懋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辉懋”)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 97,500,170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回购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5,730,250,118
股 变 更 为 5,632,749,948 股 ,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5,730,250,118 元 减 至
5,632,749,948 元,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