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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其发行的相关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2022-06-28  

                                                                 联合〔2022〕4769 号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

                        及其发行的相关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评
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其发行的“15 东旭债”进行相关信用评级
工作。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进行信用评级且存续的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如下表所示。


             表 1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进行信用评级且存续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发行期限     上次       上次       上次           上次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起息时间                                                                     当前余额(亿元)
                                     (年)     主体评级   债项评级   评级展望       评级时间
112243.SZ   15 东旭债   2015-5-19    5(3+2)      C          C          --      2021 年 6 月 22 日                9.56

资料来源:联合资信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跟踪期内,联合资信关注到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如下:
      1.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监管函
      公司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19〕
第 171 号)的回复说明》称,由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出
现流动性困难,未能满足公司 2019 年 11 月 18 日提取中期票据本息兑付资金的需求,
公司已于当日启动《关于在财务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根据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存续期间,如财务公司出现风险处置预案披露
的风险情形,上市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东旭光电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0 年 7 月 25 日才对外披露相关事项。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的规定。针对上述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收到《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
164 号)。
    2.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
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出
具了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
    (1)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①截至 2021 年末,东旭光电因资金紧张出现债券违约、金
融债务逾期以及经营债务诉讼金额约为 79.71 亿元,上述诉讼尚处于待开庭或审理阶
段。中兴财光华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
响。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东旭光电预付款项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共计
156.48 亿元,中兴财光华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预付类款项相关合同
能否按约定履约,相关合同标的或款项能否安全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强调事项:中兴财光华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截至 2021 年末,东旭光电在财
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79.05 亿元,由于财务公司出现资金流动性问题,导致东旭光电在财
务公司的存款支取受到限制,东旭光电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能否按期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东旭光电货币资金账面余额 93.77 亿元,其中受限资金 85.77 亿元;负债中列示的金融
有息负债账面余额 248.68 亿元,其中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金额 175.81 亿元,以上情
况表明公司偿还到期债券及其他到期债务的能力具有不确定性。
    (2)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强调事项:中兴财光华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东旭光电在供应商管
理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缺陷。截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东旭光电已针对供应商管理制度
执行方面的缺陷进行了梳理和完善,进行了有效整改。
    3.公司 2021 年度及 2022 年一季度出现大额亏损
    2021 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0.60 亿元,净利润-28.62 亿元。截至 2021 年末,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33.71 亿元,实收股本为 57.30 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
本总额三分之一。2022 年 1-3 月,实现利润总额-5.07 亿元,净利润-5.18 亿元。
    4.公司存在已经逾期的大额债务,“15 东旭债”(债券余额 9.56 亿元)已发生实
质违约,且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仍未能兑付。
    考虑到上述因素,联合资信维持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C,同时维持“15 东
旭债”的债项信用评级为 C。
    联合资信将持续关注公司所在行业变化及公司经营情况,并持续收集相关信息,
以评估其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15 东旭债”债项信用等级所产生的影响。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