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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小天鹅A:事前认可函2018-04-25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事前认可函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拟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委托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已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议案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并向我们提
交了与此关联交易相关的文件,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
该委托事项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蒋青云                        陶向南                       朱和平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委托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
于委托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文件,现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委托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
避表决;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等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能
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委托期货操作业务作为平抑价格震荡的有效工具,
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上述业务公平、公
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现有衍生品投资
情况进行核查,现就公司衍生品投资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制定《外汇资金业务管理办法》等衍生品投资制度,能够有效控制衍
生品投资风险;公司本期衍生品投资业务主要针对公司出口业务,与境内金融机
构签订外汇远期合约,有利于公司锁定汇率,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无投机性操作,
不存在履约风险;交易期限均根据公司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对公司流动性没有
影响。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独立董事签字:




   蒋青云        陶向南               朱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