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天鹅A: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2018-08-08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事前认可函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拟于 2018 年 8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调整 2018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商标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公司已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议案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并向我们提
交了与此关联交易相关的文件,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
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蒋青云 陶向南 朱和平
二零一八年八月五日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字[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往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08〕325 号)等有关规定要求,通过认真核查
后,就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问题,
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不存在以其他方
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况。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523.86 万元,占上年度经审计
归母净资产的 0.07%,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
的债务担保;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公司已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的信
息披露义务,如实披露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现有衍生
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公司衍生品投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制定《外汇资金业务管理办法》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等
衍生品投资制度,能够有效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公司将委托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作为平抑价格震荡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
营管理水平;公司衍生品投资业务主要针对出口业务,有利于公司锁定汇率,规
避汇率波动风险,无投机性操作,不存在履约风险,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三、关于对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及财务公司相关资
料和财务报表,我们认为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
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规范
经营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不存在违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同意财务公司在继续加强风
险控制的条件下,向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业务。
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
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
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
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与《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有独立
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
于调整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及相关文件,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上述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
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
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
关规定。
七、关于商标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
于商标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文件,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提
升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
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
独立董事签字:
蒋青云 陶向南 朱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