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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高速A: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26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 A、粤高速 B    公告编号:2020-061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下午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
月2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

45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任发先生。


    6、会议通知刊登在2020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
                                      1
有效。


    7、股东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4人,代表股份1,331,497,006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090,806,126股的63.6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36人,代表股份1,027,796,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16%;
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303,700,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14.53%。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股份1,284,254,68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4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
代表股份980,554,3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303,700,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53%。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3人,代表股份47,242,319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3人,代
表股份47,242,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0人。


    8、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陈诺、

何坤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方式,使用的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2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

议>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 意 326,782,71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总 股 份 的 92.90% ; 反 对

24,968,8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10%;弃权0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04,483,2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6.56%;反对26,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7%%;弃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299,4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34%;反对 24,942,8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09%;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 陈诺、何坤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
2、法律意见书。


3、《关于召开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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