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 A、粤高速 B 公告编号:2021-021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1年6月22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 2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 45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任发先生。 6、会议通知刊登在2021年6月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1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7、股东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6人,代表股份1,372,176,655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090,806,126股的65.629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 东 代 理 人 30 人 , 代 表 股 份 1,067,324,682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总 股 份 的 51.04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304,851,97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5806%。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5人,代表股份1,336,457,97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92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 人,代表股份1,032,682,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3916%;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303,775,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14.5291%。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1人,代表股份35,718,68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0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7人, 代表股份34,641,7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3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076,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089%。 8、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吴浩董事、黄海董事、顾乃康独立董事、鲍方舟独 立董事、张华独立董事、刘中华独立董事、曾小清独立董事以视频会议形式出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 务所邓丽婷、黄凯琪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方式,使用的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〇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72,176,6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 权0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36,45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3969%;反对0股; 弃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5,718,6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6031%;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二) 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93,232,912.82 元; 2、提取 608,424,582.67 元作为 2020 年度分红派息资金。以 2020 年底的总 股本 2,090,806,12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91 元(含税),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B 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的外币折算价以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作出分红派息决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买入 卖出中间价确定。 本提案表决情况: 3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72,175,6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99%;反对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弃权0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36,456,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3969%;反对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弃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5,718,6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6031%;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90,001,0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3.8467%;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 (三) 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一年度全面预算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 意 1,339,219,144 股, 占 出席 会 议有 表 决权 总 股份 的 97.5982%; 反 对 32,957,5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018%;弃权0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36,45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3969%;反对0股%; 弃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4 同 意 2,761,17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总 股 份 的 0.2012% ; 反 对 32,957,5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4018%;弃权 0 股。 (四) 审议通过《二〇二〇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72,176,6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 权0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36,45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3969%;反对0股%; 弃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5,718,6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6031%;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五) 审议通过《二〇二〇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72,176,6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 权0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36,45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3969%;反对0股%; 弃权0股。 5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5,718,6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6031%;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六) 审议通过《关于二○二○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72,176,6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 权0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36,45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3969%;反对0股%; 弃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5,718,6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6031%;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七)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二〇二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财务 报告的审计机构,预计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费用 132 万元,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 公司 2021 年度的实际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 意 1,370,697,933 股, 占 出席 会 议有 表 决权 总 股份 的 99.8922%; 反 对 6 1,477,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077%;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36,456,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3969%;反对0股%; 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 意 34,240,96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总 股 份 的 2.4954% ; 反 对 1,477,77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077%;弃权 0 股。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8,523,3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 13.7390%; 反对 1,477,77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077%;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1%。 (八)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二〇二一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 意 1,370,698,933 股, 占 出席 会 议有 表 决权 总 股份 的 99.8923%; 反 对 1,477,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077%;弃权0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36,45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3969%;反对0股%; 弃权0股。 7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 意 34,240,96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总 股 份 的 2.4954% ; 反 对 1,477,72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077%;弃权 0 股。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8,524,3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 13.7391%; 反对 1,477,72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077%;弃权 0 股。 (九)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任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选举,任华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成 员任期相同。 任华先生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 意 1,371,984,855 股, 占 出席 会 议有 表 决权 总 股份 的 99.9860%; 反 对 19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40%;弃权0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36,456,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3969%;反对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弃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5,527,8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5892%;反对 19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139%;弃权 0 股。 8 (十) 审议通过《关于编制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2021 年度-2023 年度)>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72,176,6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 权0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36,45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3969%;反对0股%; 弃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5,718,6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6031%;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90,002,0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3.8468%;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 邓丽婷、黄凯琪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9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关于召开二〇二〇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