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高速A: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3-21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高速”、“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 年度粤高速召开了 15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各位独立董事出
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以通讯表决 是否连续两次
职任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 名 方式参加次 未亲自参加会
状态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议
张 华 现任 15 3 12 0 0 否
刘中华 现任 15 3 12 0 0 否
曾小清 现任 15 3 12 0 0 否
尤德卫 现任 6 1 5 0 0 否
虞明远 现任 6 1 5 0 0 否
顾乃康 离任 9 2 7 0 0 否
鲍方舟 离任 9 2 7 0 0 否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张 华 现任 5 5 0 0 0 否
刘中华 现任 5 5 0 0 0 否
曾小清 现任 5 5 0 0 0 否
尤德卫 现任 3 3 0 0 0 否
虞明远 现任 3 3 0 0 0 否
顾乃康 离任 2 2 0 0 0 否
鲍方舟 离任 2 2 0 0 0 否
各位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各位独立董事认
为: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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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
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票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各位独立董事对公司 4 项关联交易和 2 项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对 17 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情况如下:
(一)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各位独立董事
对《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两个议案发表了事前审查意见;对 2021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广东省交通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
高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各位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长郑任发先生辞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各位独
立董事对《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关联交易分别发表了独
立意见。
(四)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各位
独立董事对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各位独立
董事对《关于聘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和《关于
聘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等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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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各位独
立董事对《关于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向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5
亿元委托贷款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各位独立
董事对《关于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改扩建工程进行委托建设管理事项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各位独立董事注意将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一方
面我们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根据自身的
专业背景进行调查研究,对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公司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另一
方面,对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均认真研读公司每周发
送的《粤高速信息简报》,适时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
况,据此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四、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2 年,各位独立董事均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
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都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认真审
查,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进行询问,按规则要求对必要的议案进行事前书面认可;
同时能运用自身在金融、会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战略研究、
内控建设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合规委员会对各自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
上述是我们五名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今后我们将继
续为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努力工作,坚持科学严谨的态度,恪尽职守,履行独
立董事的义务,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张华、刘中华、曾小清、尤德卫、虞明远
2023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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