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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珠江: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提示性公告2016-08-27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ST 珠江   *ST 珠江 B     公告编号:2016-066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事项
  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发”)转
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协议转让所持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2016]965 号),同意北京万发将所持公司 11,247.9478 万股股份转让给北京粮
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粮集团”)。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京粮集团将持有公司 11,247.9478 万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26.36%,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北京万发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本次股份转让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事项的进
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大公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