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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珠江: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6-10-10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及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已提供拟聘任总经理王春立、副总经理陈秉联、董事会秘书赵寅虎
及财务总监关颖的相关个人履历,我们审阅前就有关问题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经
审查,未发现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均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经董事长提名,聘任王春立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赵寅虎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陈秉联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关颖为公司财务总监。以
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本次高管人员聘任。




    独立董事签名:朱恒源:


                   姚刚:


                   许来正: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