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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珠江:《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专项核查报告2016-11-03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

  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

                    与解答》

            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兴华专字(2016)第 BJ03-0095 号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HAU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0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

          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华专字(2016)第 BJ03-009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布的《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以下 简称“问

题与解答”)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

控股”)进行了逐项的落实与说明。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并保证账薄记录的真实、

完整是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并根据问题与

解答中需我们专项核查的事项出具真实、准确的专项核查意见。现说明如下:

    问题与解答事项三:最近三年的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是否存在虚假交易、 虚

构利润,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

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

估计变更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尤其关注应收账款、存货、商誉大幅计提

减值准备的情形等。

    (一)是否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

    1、公司收入会计政策

    (1)提供劳务收入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

够流入公司,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在物业管理服务以及酒店管理服务

已经提供,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

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商品销售收入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

售收入实现。

    房地产销售收入: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取得了买方付款证明并交

付使用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买方接到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于书面交

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时限结束后即确认收入的实现。

    (3)使用费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

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物业出租收入,按照与承租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租赁期内按直线法分期

确认房屋出租收入的实现。

    (4)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2014 年至 2016 年 1-5 月收入成本情况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16 年 1-5 月                             2015 年度
    项      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20,185,883.04           96,405,621.85   250,119,981.56        205,045,049.88
其他业务                 8,523,986.20            2,596,413.08    16,948,769.32          3,430,189.68
   合      计          128,709,869.24           99,002,034.93   267,068,750.88        208,475,239.56




                                                  2
       续表:

                                                                 2014 年度
           项     目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30,442,582.68                                184,265,537.43
其他业务                                                 8,461,578.41                                   2,597,634.79
         合     计                                     238,904,161.09                                186,863,172.22

       (2)主营业务(分行业)

                               2016 年 1-5 月                                       2015 年度
       行业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房地产开发                                                                     1,040,000.00              430,948.32

物业管理服务            100,253,211.76          87,663,053.91                202,558,443.43           180,721,057.60

旅游酒店服务             19,932,671.28            8,742,567.94                46,521,538.13            23,893,043.96

   合      计           120,185,883.04          96,405,621.85                250,119,981.56           205,045,049.88

       续表:

                                                          2014 年度
       行业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房地产开发                                             2,916,880.00                                    1,228,762.62
物业管理服务                                      168,344,979.51                                     149,709,944.44
旅游酒店服务                                          59,180,723.17                                   33,326,830.37
   合      计                                     230,442,582.68                                     184,265,537.43

       (3)主营业务(分地区)

                               2016 年 1-5 月                                       2015 年度
       地区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海南                    110,068,817.66          92,923,791.19                226,446,070.03           193,847,256.65
黑龙江                    8,258,678.00            2,675,305.12                19,150,974.10             8,495,354.49
湖北                       243,057.64              221,251.62                  1,646,950.00             1,187,524.63
上海                      1,615,329.74             585,273.92                  2,875,987.43             1,514,914.11
   合      计           120,185,883.04          96,405,621.85                250,119,981.56           205,045,049.88

       续表:

                                                          2014 年度
       地区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海南                                              195,296,038.73                                     165,368,492.96

黑龙江                                                28,571,229.35                                   15,413,974.94

湖北                                                   3,858,341.00                                    1,862,499.95

上海                                                   2,716,973.60                                    1,620,569.58


                                                  3
                                             2014 年度
   地区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合   计                             230,442,582.68                     184,265,537.43

注:珠江控股历年收入均保持了相对稳定的上升趋势。公司收入主要分为三个板块:房地产

开发板块、物业管理服务板块和旅游酒店服务板块。房地产开发板块目前正处于开发预售阶

段,主要为子公司湖北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美林青城三期项目。物业酒店服务板块收

入占历年总收入的 85%以上,该项收入呈历年稳步增长趋势。旅游酒店服务板块主要为雪乡

戴斯度假酒店和三亚戴斯度假酒店,收入相对稳定。

    4、实施的核查程序

    (1)收入:分析收入金额的合理性,对各年度核算内容的一致性、金额的合理性进行

检查;比较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是否符合各行业季节性、周期性的

经营规律,是否符合经济情况的变化;与公司业务部门讨论,获取与收入相关的、独立于财

务核算的数据,重新计算收入,与实际入账收入金额核对;调查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的情况,

记录其金额和比例,并记录占总收入的比例;对于合并范围内的销售活动,记录应予合并抵

销的金额。

    (2)成本费用:复核成本费用金额的合理性,对各年度核算内容的一致性、金额的合

理性进行复核;检查成本费用的计算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前后期是否一致;结合收

入截止性测试结果,审核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成本费用问题;结合期间费用的审计,判断公司

是否通过将应计入生产成本的支出计入期间费用,或将应计入期间费用的支出计入生产成本

等手段调节生产成本,从而调节主营业务成本;运用抽样方法从成本费用账户的借方发生额

中选取适量的重要样本,追查至相应的合法有效的发票以确认该笔成本费用发生有效性以及

是否经过恰当的批准。

    结论:经核查,未发现公司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

    (二)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

    我们取得了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并取得了公司对关联方清单的完整性以及所列关联

交易完整性做出的书面承诺;经核查,最近三年公司关联交易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 采购商品

    无。

    (2) 接受劳务

                                       4
    无。

    (3) 提供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 1-5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北京中加阳光能源技术
                       提供管理服务                                       240,000.00          240,000.00
(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                                                           240,000.00          240,000.00

注:珠江控股的提供管理服务主要是与北京中加阳光能源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租珠

江广场裙楼 5 层房产,北京中加阳光能源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给珠江控股的管理服务

费用。

    2、关联租赁情况

    无。

    3、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无。

    4、实施的核查程序

    (1)获取关联方关系与关联方交易清单,了解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关系的性质、发生交

易的类型、定价政策和目的;检查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发生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对发生的

关联方大额业务往来记录进行抽查。

    (2)分析报告期内成本、费用波动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因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向

公司提供经济资源而引起的异常波动;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核查其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关联交易主要为提供管理服务。

    (3)我们关注和识别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并针对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

交易的性质进行询问,了解交易的商业理由、交易的条款和条件,确定交易是否涉及关联方。

    结论:经核查,未发现公司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

    (三)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规定

    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会计利润影响重大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销售费用

     项      目          2016 年 1-5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职工薪酬                          280,194.62                    365,118.16                  2,641,596.75
 广告费                           1,380,623.04                  2,468,062.48                 1,690,187.00
 保险费                               50,632.52                  645,537.82                   130,001.88
 修理费                            134,530.00                    343,437.70                    68,150.30

                                                  5
        项      目       2016 年 1-5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服务费                     13,200,000.00              8,300,000.00
 其他                              166,680.10              1,027,869.32         1,002,855.57
             合计               15,212,660.28             13,150,025.48         5,532,791.50

注:销售服务费主要是由于子公司湖北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销售产生的费用。

       2、管理费用

        项     目        2016 年 1-5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职工薪酬                        12,337,987.81             29,933,763.34        29,161,235.76
折旧费                          10,129,010.01             30,879,887.41        32,585,691.55
业务招待费                        2,519,539.23             5,442,356.09         7,634,087.68
差旅费                            1,390,213.51             3,483,705.62         3,476,906.21
税金                              1,482,314.99             3,733,781.48         3,075,654.76
无形资产摊销                       458,049.70              1,158,408.83         1,614,285.95
修理费                             284,482.03              2,114,758.02         1,135,693.29
保险费                             711,104.65               484,506.98          1,277,889.45
聘请中介机构费                    1,144,677.37             2,149,359.87         1,271,000.00
其他                              8,336,159.68            15,338,319.82        27,693,678.97
         合计                   38,793,538.98             94,718,847.46       108,926,123.62

注:珠江控股公司的管理费用历年相对稳定,其中金额较大的是公司员工的职工薪酬和公司

资产的折旧费用,分别占当期管理费用总额的 31%和 27%。管理费用其他项中主要核算的是

房屋装修、交通费、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及其他杂费,金额较大的是子公司牡丹江集团公司的

装修费及其相关摊销费和部分交通费。

       3、财务费用

        类     别        2016 年 1-5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息支出                        38,498,302.34            102,893,101.33        80,763,270.20
  减:利息收入                    2,926,228.78             7,189,912.27         1,512,655.73
财务顾问费                        5,623,994.72            12,246,707.53        11,114,994.64
融资费用                                                  13,739,137.15        16,001,233.01
其他                               502,019.55               823,193.00           555,509.98
         合计                   41,698,087.83            122,512,226.74       106,922,352.10

注:珠江控股的财务费用主要为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及存款的利息收入,还有融资所产生的

费用支出,其他项中主要核算手续费等款项。

       4、资产减值损失

       (1)公司减值会计政策

       1)应收款项减值计提

                                                 6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单项金额重大的具体标准为:
期末余额达到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
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a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珠江控股合并范围内企业间的关联方应收款项,原则上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
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时,应按其不可回收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非珠江控股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企业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
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b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2                        2
      1-2 年(含 2 年)                    5                        5
      2-3 年(含 3 年)                   10                       10
      3-4 年(含 4 年)                   20                       20
      4-5 年(含 5 年)                   30                       30
             5 年以上                      50                       50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
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进行计提。
    2)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
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7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
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
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
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⑦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
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⑦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评估减值损失,其
中: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
或非暂时性下跌,具体量化标准为: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
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
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20%(含 20%)
但尚未达到 50%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
资是否发生减值。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
金额、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确定;“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
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
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
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
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3)非金融长期资产的减值计提

    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确认的价值记帐。期末对长期股权投资逐项检

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

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按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帐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预计的长期投资减值损失计入当年度损益。

                                        8
       (2)公司减值损失情况

       项   目             2016 年 1-5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坏账损失                          41,816,746.51                     33,071,995.16               13,144,421.92
存货跌价损失                                                        17,439,325.19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776,000.00                      1,000,000.00                3,0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86,315.00
        合计                      43,179,061.51                     51,511,320.35               16,144,421.92

注:坏账损失主要为珠江控股按照账龄组合分析计提坏账准备。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主要是

牡丹江集团公司雪乡的小火车和羊草山所计提的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是对海

南珠江管桩有限公司和海南华地珠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所计提的股权减值。

       5、投资收益

       (1) 投资收益来源

                 项   目                     2016 年 1-5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99,687.46              -676,992.99          -806,773.6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38,155,550.7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930,000.00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26,642,755.05         4,345,287.87
其他                                                    8,271.82              129,347.48           98,086.14
                   合计                           37,964,135.10           126,095,109.54         4,566,600.41

注:本公司投资收益中的其他为子公司上海珠江房地产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产生的收益。

       (2)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项   目                     2016 年 1-5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三亚万嘉实业有限公司                                -141,573.20              -653,142.80          -838,983.66
北京发现视点传媒有限公司                               -58,114.26             -23,850.19           32,210.06
                   合计                             -199,687.46              -676,992.99          -806,773.60

注:本公司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分别为本母公司的联营企业三亚万嘉实业公司和子公司九

镈文化公司的联营企业发现视点传媒公司。

       (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项   目                     2016 年 1-5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黑龙江龙视珠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8,155,550.74
                   合计                           38,155,550.74

注:截至财务报表日,珠江控股公司将持有黑龙江龙视珠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70%的股权全

部转让产生的收益。

                                                   9
    6、营业外收入

           项    目           2016 年 1-5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130,989.97        2,823,852.83           130,579.4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37,602.65        2,823,852.83           130,579.48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93,387.32
违约赔偿收入                                                                         100.00
其他利得                              101,790.36          678,029.53           883,609.72
            合计                      232,780.33        3,501,882.36         1,014,289.20

注:本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处置非流动资产及其他利得。其中,其他利得主要是子公司珠

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社保局企业稳岗补贴和南宁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的先进单位奖金

收入和子公司牡丹江集团公司的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不再支付的款项转入。

    7、营业外支出

           项    目           2016 年 1-5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2,611,650.36         163,533.87           314,560.4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611,650.36         163,533.87           314,560.47
对外捐赠                                                        100.00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41,252.20                                23,624.79
罚款支出                                                                             200.00
赔偿金、违约金                        530,134.99                                29,630.23
其他支出                               72,908.04        1,226,714.91         1,188,163.94
            合计                     3,255,945.59       1,390,348.78         1,556,179.43

注:本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处置非流动资产或报废、赔偿金和违约金以及其他支出。其中,

其他支出主要是子公司珠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借款、无法收回的款项转入及税收滞纳金、

罚款支出和子公司牡丹江集团公司的保险滞纳金支出。

    结论:我们对公司发生的上述重大影响损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公司存在调节会

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四)是否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大洗

澡”的情形,尤其关注应收账款、存货、商誉大幅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等

    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 [2014]6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 号)、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 号)、《关于印


                                               10
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 号)、《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 号),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外,上述其他准则于 2014

年 7 月 1 日(首次执行日)起施行。本公司董事会已通过决议,决定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准则要求,对期初及比较期会计数据进行了追

溯调整。执行新准则对比较财务报表影响说明如下:
    (1)职工薪酬
    本公司不存在设定受益计划。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对施行
日已存在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进行追溯调整,包括:离退人员
的统筹外福利、去世员工遗属生活费等。
    本公司按照职工薪酬准则调整对期初数无影响数。
    (2)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根据新修订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将原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
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在活跃市场中没
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权益工具按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持股      2014 年 1 月 1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被投资单位          比例      日归属于母公       长期股权投         可供出售金融        归属于母公
                           (%)        司股东权益            资                 资产            司股东权益
海南珠江管桩有限公司        1.33                          -426,315.00           426,315.00
海南华地珠江基础工程有限
                            2.00                          -160,000.00           160,000.00
公司
广州珠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4785                       -10,824,994.90        10,824,994.90
          合计               --                         -11,411,309.90        11,411,309.90


    (3)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原资本公积中归属于
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予以调整,根据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
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11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本公积                     521,946,157.17     334,260,156.98   387,545,252.61     334,260,156.98
其他综合收益                                    187,686,000.19                       53,285,095.63
           合计              521,946,157.17     521,946,157.17   387,545,252.61     387,545,252.61

    2、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无。



    3、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无。

    4、公司最近三年资产减值情况请详见资产减值损失“(三)、4”说明。

    结论:经核查,未发现公司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对

上市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已关注应收账款、存货、商誉等大幅计提减值准备的

情形。

   本专项核查报告仅供公司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重组问询回复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