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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珠江: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和房产的进展公告2016-11-12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ST 珠江   *ST 珠江 B   公告编号:2016-106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和房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为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

简称“北交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持有的三亚万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万嘉酒店”)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和公司名下的位于海南省

三亚市三亚湾路212号的三栋别墅房产(以下简称“标的房产”)。

    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发布《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和房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83),公司自2016年9月30日起在北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股

权和标的房产,标的股权的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为27,733.23万元,

标的房产的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为3,500万元。11月9日,公司接

到北交所通知,竞价程序已结束,产生一个竞买人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原控股股东,以下简称

“万发公司”),公司于11月9日与万发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与《实物资

产交易合同》。此前,万发公司拟参与竞买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万嘉酒店股权和相关房产。
    二、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产权交易合同

    (1)合同主体

    转让方: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转让标的为公司持有的标的股权、28106.078716万元债权及660.691135万

元利息,根据北交所动态报价结果,本次交易转让款为人民币56,500万元。标

的股权经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具了以2015年12月31日为评

估基准日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6]第1064号《资产评估报告》。

    2、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1)合同主体

    转让方: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转让标的为公司将持有的标的房产,根据公开挂牌结果,本次交易转让款为

人民币3,500.00万元。标的房产经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具

了以201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6]第1102号《资产评估

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