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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珠江: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3-04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ST 珠江 *ST 珠江 B     公告编号:2017-007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及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2月16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大公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载了《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7年2月28日在上述媒体刊载了《海南珠江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3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
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2 日下午 15:
00 至 2017 年 3 月 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口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9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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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主持人:王春立董事长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人,代表股份

126,987,941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573%。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2人,代表股份126,964,665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954%。B股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23,276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23,561,963股,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545%。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

123,561,963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548% 。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3,425,978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28%。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41人,代表股份3,402,702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表决

权份总数0.9406%;通过网络投票的B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23,276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

表决权份总数0.0358%。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3,425,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的0.8028%。其中A股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人,代表股份3,402,702股,占
本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06%。B股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

                                     2
23,276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和北京市宝鼎律师事务所周岩和王俊律师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

案》进行审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有表决权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分类
                股份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股东表
             126,964,665   126,348,365   99.5146   531,300   0.4185    85,000   0.0669
  决情况
B 股股东表
               23,276           0           0      23,276      100       0        0
  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
             126,987,941   126,348,365   99.4963   554,576   0.4367    85,000   0.0669
    况
其中:中小
股东表决情    3,425,978     2,786,402    81.3316   554,576   16.1874   85,000   2.4810
    况

    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宝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岩、王俊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
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东大
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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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宝鼎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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