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向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意见如 下: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控股股东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人民币 2,900万元,构成关联交易;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旨在支 持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向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朱恒源: 姚刚: 王欣新: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