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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6-13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拟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修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部分审计报告
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进行加期评估事
项的议案》。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向我们提供了相关材料,并与我们进行了必
要的沟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上述议案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就该等议案所涉
及的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对《关于修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部分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进行加期评估事项的议案》的相关内容表示
认可,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
修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部分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对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进行加期评估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朱恒源:               姚刚:                    王欣新: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