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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控股:财务事项说明2017-06-13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事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1494 号




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1494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 2017 年 4 月 28 日下发的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540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
收悉。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置入资产申报会计师,就《反馈意见》所提
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出具相关说明及核查意见如下:



    问题 4.申请材料显示,京粮股份模拟财务报表报告期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9 月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 3,956.66 万元、7,978.42 万元和
5,171.58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较高。其中无效套期保值损益
的金额分别为-3,459.46 万元、5,492.28 万元和 1,596.54 万元。请你公司:1)
结合京粮股份非经常性损益具体项目的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京粮股份报告期
持续盈利能力的稳定性,是否对非经常性损益存在重大依赖。2)进一步补充披
露无效套期保值损益的形成原因,无效套期保值损益是否对京粮股份持续盈利
能力的稳定性存在潜在重大不利影响,京粮股份对于无效套期保值及防范投机
交易的具体内部控制措施,以及未来进一步降低或消除无效套期保值的具体措
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京粮股份非经常性损益具体项目的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京粮



                                    2
股份报告期持续盈利能力的稳定性,是否对非经常性损益存在重大依赖。
     根据《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入上市公司部分审阅报告及模拟财务报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止)》(信会师报字[2016]第 225626 号),
和《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入上市公司部分审阅报告及模拟财务报表(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23695 号),京粮
股份拟注入上市公司部分的盈利能力稳定,在报告期内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呈稳步增长态势、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依赖。
2016 年实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已达到评估师
2016 年对京粮股份的预测利润。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588,577.37           389,239.37         504,021.86              443,659.91
营业成本                 534,810.14           351,981.42         474,017.73              409,362.87
毛利率                        9.14%                  9.57%            5.95%                  7.73%
利润总额                   29,105.04           24,385.19           20,423.79              15,511.70
净利润                     22,052.33           18,896.86           18,048.04              11,964.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6,971.45           14,653.84           15,810.31              10,207.07
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12,408.97            9,482.26            7,831.90               6,271.41
有者的净利润

     模拟报表非经常性损益构成:主要为京粮股份处置子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
收益、拆迁补偿收益和无效套期保值的收益或损失。
     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
                                  974.19               974.19           5,560.75             494.75
益
固定资产处置净收益               -241.63              -185.62                -45.61          -16.1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632.80               341.91               313.37           151.86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828.57




                                                 3
           项目             2016 年度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
的子公司北京天维康油脂
                                                                               390.67
调销中心有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
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61.03         1,596.54        5,492.28      -3,459.46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无 效 套
期保值部分形成的收益或
损失
理 财 产 品和可出售金融资
                                456.09           163.64           80.56
产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
                                                                 -20.00
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
业外收入和支出 — —拆 迁     4,401.68         4,158.88          258.99       7,335.37
补偿净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
                               -115.66           -67.62           71.71        267.07
业外收入和支出——其他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
义的损益项目
           汇总               6,168.49         6,981.92       10,883.47       5,164.13
所得税影响额                 -1,531.67         -1,740.52       -2,770.09     -1,194.27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              -74.34           -69.83         -134.97         -34.21
           合计               4,562.49         5,171.58        7,978.42       3,935.66

       主要非经常性损益形成原因如下:
       1、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京粮股份近几年不断进行战略调整,2014 年处置了北京大仓仓储有限责任
公司、2015 年处置了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2016 年 5 月份处置了 14 家贸易公
司,股份公司均以评估值对子公司进行转让,处置价款和公司账面投资成本的差
额计入公司的投资收益。
       具体情况如下:
       (1)北京大仓仓储有限责任公司是京粮股份的全资子公司,2014 年根据京


                                           4
粮股份董事会决议,根据评估结果京粮股份将其持有的北京大仓仓储有限责任公
司 100%股权全部转让给北京京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粮集团)所
属北京可赛工贸集团,形成投资收益 494.75 万元。
    (2)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是京粮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京粮股份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定转让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京粮股份与京粮集团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按照评估价值转让持有的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的 100%股
权。在 2015 年 11 月 26 日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核
准的批复。2015 年 11 月 30 日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京粮股份转让北京古
船食品有限公司形成投资收益 5,560.75 万元。
    (3)2016 年根据京粮股份董事会作出的决议,京粮股份将持有的北京京粮
东方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粮嘉禾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粮北
方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粮兴业经贸有限公司、北京京粮金丰粮油贸易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京粮谷润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粮隆庆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粮
运河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粮大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粮盛隆贸易有
限公司、北京京粮绿谷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粮渔阳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
粮兴达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京粮(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以上股权持
股比例均为 100%),根据评估结果全部转让给京粮集团。在 2016 年 5 月 30 日取
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产权变更批复,办理了工商登
记变更手续。京粮股份转让 14 家贸易公司形成投资收益 974.19 万元。
    2、债务重组损失:
    2015 年京粮股份债务重组损失形成的原因:2015 年京粮股份与定西南峰粮
油贸易有限公司开展黄豌豆代理进口业务,定西南峰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将货物全
部提走后,尚欠京粮股份货款 3,214.79 万元,定西南峰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未能按
期支付剩余货款,京粮股份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与定西南峰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及
其关联人李亚文、李旭起签订债务重组协议,李亚文、李旭起以自己名下房产和
土地代替定西南峰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抵偿债务,协议签订一年半内定西南峰粮油
贸易有限公司如能清偿京粮股份债务,京粮股份同意将以上房产土地返还给李亚
文、李旭起。以上房屋、土地经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
天圆开咨字【2016】第 4008 号评估咨询报告,抵债资产评估值为:23,109,322.40

                                    5
元。截止至报告期以上抵债房屋、土地的权属已变更为京粮股份。上述业务造成
京粮股份债务重组损失 828.57 万元。
    3、京粮股份 2014 年同一控制合并北京天维康油脂调销中心有限公司,合并
日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天维康油脂调销中心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净利润
390.67 万元作为合并报表的非经常性收益列支。
    4、京粮股份全资子公司北京京粮油脂有限公司、北京艾森绿宝油脂有限公
司、京粮(天津)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业务
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不能认定为套期保值的部分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支。
    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16 年度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北京京粮油脂有限公司                   276.45               1,446.28     5,492.28           -3,459.46
北京艾森绿宝油脂有限公司               128.71                 150.27
京粮(天津)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344.13
             合计                       61.03               1,596.54     5,492.28           -3,459.46

    注:无效套期保值形成原因详见回复(二)


    5、京粮股份所属子公司北京京粮油脂有限公司、北京古船油脂有限责任公
司和北京天维康油脂调销中心有限公司所在地涉及政府拆迁,近两年收到的拆迁
补偿款较多。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16 年 1-9
  单位名称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月份
                拆迁补偿收入                                                                    1,711.75
 北京京粮油
                拆迁补偿支出
 脂有限公司
                拆迁补偿净收入                                                                  1,711.75
 北京古船油     拆迁补偿收入            1,265.79              352.79         1,369.64           5,998.18
 脂有限责任     拆迁补偿支出                 752.17           303.01         1,117.69             374.56
     公司       拆迁补偿净收入               513.62            49.78          251.95            5,623.62
 北京天维康     拆迁补偿收入            4,573.06            4,710.25          522.00
 油脂调销中     拆迁补偿支出                 684.99           601.16          514.96
 心有限公司     拆迁补偿净收入          3,888.06            4,109.09               7.04
 拆迁补偿对京粮股份非经影响             4,401.68            4,158.88          258.99            7,335.37

    (1)北京京粮油脂有限公司 2013 年与北京市南苑植物油厂签订腾退协议,
2013 年收到腾退补偿款 1,303.00 万元,2014 年收到拆迁补偿款 1,711.75 万元。

                                                6
    (2)北京市香油厂与北京古船油脂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签订腾退拆迁补
偿协议书,依据双方确定的腾退补偿总额为 12,337.51 万元,其中 2013 年支付
1,943.00 万元,2014 年支付 5,998.18 万元,2015-2017 年每年支付 1,465.44 万元。
    (3)北京市南苑植物油厂与北京天维康油脂调销中心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签订腾退拆迁补偿协议书,双方确定的腾退补偿总额为 8,232.25 万元,其
中 2015 年支付 522.00 万元,2016 年支付 4,710.25 万元,2017-2019 年每年支付
1,000.00 万元。
    6、其他项目中的金额较大款项:
    1、2016 年浙江小王子发生交通补偿 140.32 万元列入营业外支出。
    2、2014 年北京古船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收到法院判决的案件执行款 204.46
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综上所述,京粮股份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增长,京粮股份利润总额的
增长主要来源于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的增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呈逐年增长态势,京粮股份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依赖。


    (二)进一步补充披露无效套期保值损益的形成原因,无效套期保值损失
是否对京粮股份持续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存在潜在的重大不利影响,京粮股份对
于无效套期保值及防范投机交易的具体内部控制措施,以及未来进一步降低或
消除无效套期保值的具体措施。
    上述“无效套期保值损益”实际上为京粮股份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不
完全符合《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套期保值会计处理要求产生的
损益,京粮股份将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无效套期保值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产生原因            2016 年度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期货操作与现货交易未实
                                 61.03          1,596.54         3,441.69       -3,459.46
现对应关系
  2、套保业务在非同一主体
                                                                 2,050.59
  进行,并未完成现货交易
             合计                61.03          1,596.54        5,492.28        -3,459.46



                                           7
   1、 公司套期保值及相关业务的背景
    京粮股份的油脂事业部负责京粮股份油脂板块各子公司的统筹协调,对
油脂板块各企业的采购、生产加工、销售进行统一管理,其中采购和销售环
节涉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北京京粮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油脂)为京粮股份油脂板块的
国内期货及贸易平台,主要从事产品采购和销售,并利用国内期货市场进行
油脂油料的套期保值。京粮(天津)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天津)
为京粮股份油脂事业部的大豆、大豆油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艾森绿宝和
古船油脂为京粮股份油脂事业部的精炼罐装和销售企业。天维康为京粮股份
油脂事业部油脂储备中心。
    2、形成的主要原因
    (1)期货操作与现货交易未实现对应关系
    京粮股份各子公司按照年度经营计划,根据现货采购和销售的需求,并
基于对商品未来价格走势的判断,在期货市场对同一种类的商品同时进行数
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买卖活动,即进行套期保值,以对冲现货商品的价格风
险等。因国家政策调控、市场需求变化引起的价格波动导致后期经营方案调
整,经经营领导小组决策,对该部分期货合约进行平仓提前终止套期保值业
务操作,因未实现期货和现货交易的对应关系,该部分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并
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
    例如:
    2015 年京粮油脂委托京粮香港(京粮香港原为京粮股份全资子公司,2016
年 5 月转让给京粮集团)进口棕榈油,同时京粮油脂针对该笔业务进行了套
期保值业务,京粮油脂签订进口棕榈油采购合同的同时在期货市场卖出棕榈
油期货合约,锁定每吨 50 元套期保值收益。由于棕榈油市场价格大幅下降,
京粮油脂在该笔业务上期货和现货的价差缩小,套期保值的收益亦相应缩小。
由于解除现货合同的赔偿款明显低于现货跌价带来的现货合同损失,京粮油
脂为了控制风险,决定终止采购。京粮香港解除了进口棕榈油采购合同并支
付了解除合同赔偿款,京粮油脂进行了期货合约的平仓操作,本次交易在期
货市场取得的收益 1,342.43 万元计入投资收益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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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套保业务在非同一主体进行,并未完成现货交易
        2015 年,京粮油脂卖开豆油豆粕期货合约、同时京粮香港在 CBOT 买入
   大豆期货合约,后由于境内豆粕和豆油价格大幅度下跌,再进口大豆会消减
   原方案的预期收益,京粮油脂和京粮香港同时进行期货平仓,由于没有形成
   大豆进口又在同一控制的两个法人主体进行的操作,京粮油脂的豆油、豆粕
   期货平仓收益 2,050.59 万元被认定非经常性损益。


       3、无效套期保值损益是否对京粮股份持续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存在潜在的
       重大不利影响;
     京粮股份全资子公司京粮油脂、艾森绿宝、京粮(天津)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无效套期保值的部分作为非
 经常性损益列支,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经营主体            2016 年度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京粮股份无效套保损益                61.03        1,596.54       5,492.28     -3,459.46
京粮股份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6,971.45      14,653.84      15,810.31     10,207.07
无效套保损益占归属母公司股东
                                    0.36%         10.90%         34.74%       -33.89%
净利润比例
     京粮股份根据出现的实际问题,强化了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并完善和修订相
 关制度,建立了企业经营领导小组决策机制,建立了企业财务总监联签制度,建
 立了期货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制度,并将套保执行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严格禁
 止期货的投机行为。2016 年度无效套保逐步减少。
     京粮股份主营业务利润稳步提高,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亦持续增长。无效套保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已
 经从 2014 年、2015 年的 30%以上降低到 2016 年的 1%以下,无效套保的非经常
 性损益对京粮股份持续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不存在潜在的重大不利影响。


 4、京粮股份对于无效套期保值及防范投机交易的具体内部控制措施,以及未来
 进一步降低或消除无效套期保值的具体措施。
     (1)京粮股份对于无效套期保值及防范投机交易的具体内部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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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粮股份及有关下属企业将套期保值业务中的风险进行了梳理并制定了相
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操作流程,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详情如下:
    风险点 1:套期保值方案未经有效审批。
    套期保值方案是根据企业的年度经营计划制订的,企业的年度经营计划须得
到董事会批准。套期保值方案由采购、财务、法务、生产、销售、物流等部门参
加的业务会讨论形成,上报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风险点 2:方案执行过程中发生偏差
    A、企业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均有与之等量相匹配
对应的现货或现货凭证,现货凭证可以是现货购销合同。
    B、业务部门的持仓及浮动盈亏情况每日报财务、风控部门备案,下单指令
独立保存,并由风控部门定期复核。
    C、风控部实时掌控油脂油料现货销售情况和相应期货头寸,以保证套期保
值方案有效执行。
    D、风控、财务、采购等部门每日将套期保值方案与业务操作人员的开仓、
平仓记录,与采购部门的点价远期合约,与船期到货记录表进行逐项核对,保证
业务操作遵循了套期保值方案。
    E、套期保值业务关系发生变更时,企业应及时变更套保方案并由经营领导
小组通过后执行。
    风险点 3:未经许可开立期货账户
    京粮股份制定了严格的期货账户开户申请制度,有关账户的开启、监管和资
金划拨均由京粮股份财务部统一监督,实行三部联审(财务部、法务部、业务部)
制度。开立期货账户需要经过多层级审批,可以有效杜绝未经审批开户的情况。
    风险点 4:违规使用期货保证金
    京粮股份对套期保值投入资金进行逐日监控,资金的划拨审批手续需要依据
经营方案并经过三部联审。
    风险点 5:不相容职务未分离的风险
    京粮股份对各岗位职能描述做到权责明确、责任分离,交易员、结算员、风
控员分属不同部门,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在实行过程中加强审批授权工作,对
于审批授权留有相关记录,监督部门不定期核查。

                                     10
    风险点 6:未及时总结套期保值经验
    交易员在套期保值方案执行完毕后,及时归档,归档管理的资料包括已审批
的交易方案、方案批件、下单申请表、授权书、执行结果总结及评价等。通过事
后评价对套期保值方案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总结,对于不完善的部分提出整改
意见。
    风险点 7:投机交易风险
    严格执行企业套期保值内控制度,严禁投机交易。
    京粮股份内部控制的目标就是帮助管理及控制风险。对于套期保值涉及的期
货投资业务,可通过建立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识别期货投资业务中的风险,
并可针对期货投资的风险,建立风险控制体系,通过设计合理的组织结构,严格
的控制制度等控制手段,达到进行套期保值的目的,京粮股份将进一步对套期保
值内部控制进行完善。


(2)京粮股份对于无效套期保值及防范投机交易的进一步强化措施
    根据京粮股份目前的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内
部控制,修订并完善相关制度,并督促相关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在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前,必须经过相应管理部门的审批,严格按照生产计划进行产品采购及套期
保值。一方面,公司未来不再在不同主体之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针对集团
外业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相关的价格风险。另一方面,公司在开展套期
保值业务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到在数量和时间上做到一一对应,以完全满
足套期会计的相关要求。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京粮股份模拟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具有较好的持续盈利
能力,且业绩稳步增长,不对非经常性损益存在重大依赖。京粮股份因开展套
期保值及相关业务产生的损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
不对京粮股份模拟财务报表的持续盈利能力存在潜在重大不利影响。京粮股份
已针对套期保值及相关业务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逐步得到了有
效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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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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