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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控股: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海南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98%股权的进展公告2018-01-27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珠江控股 珠江 B       公告编号:2018-006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海南珠江物业酒店管理
                      有限公司 98%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7 年 7 月 3 日,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珠江控股”)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海南珠江物业酒
店管理有限公司 98%股权的议案》,公司决定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
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海南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
江物业”)98%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
珠江物业股权。2017 年 7 月 4 日,公司发布了《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
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海南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8%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3),2017 年 7 月 8 日,公司发布了《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
转让控股子公司海南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8%股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4)。

    2017 年 7 月 17 日,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粮集团”)出具了
《关于同意将海南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8%股权挂牌转让的批复》(京粮企
[2017]167 号),同意公司到北交所将所持有的珠江物业 98%股权进行挂牌转让,挂牌价
格不低于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核
准后的评估价值。2017 年 7 月 28 日,公司在北交所预披露转让标的股权信息,预披露
的信息发布期限为自 2017 年 7 月 28 日至 2017 年 8 月 24 日。2017 年 7 月 29 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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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了《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海南珠江物业酒店管
理有限公司 98%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2017 年 8 月 25 日,北京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对海南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8%股权转让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7]117 号),对珠江物业于评估基
准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 1,383.20 万元予以核准。

    截至 2017 年 8 月 24 日,北交所预披露信息工作已完成。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
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6 日起在北交所公开挂牌转让上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挂牌底价确定为 1,404.35
万元,本次挂牌转让的信息发布期限为自 2017 年 9 月 6 日至 2017 年 10 月 9 日。2017
年 9 月 7 日,公司发布了《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海
南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8%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

    2017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挂牌转让上述标的股权,在北交所以网络竞价方式完成
竞价程序,10 个意向受让方最高竞买价格 21,000.00 万元,同等条件下,珠江物业其
他股东吴建社行使优先购买权,成为本次挂牌转让的受让方。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
司与吴建社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2017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发布了《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海南
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8%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截至本公
告日,北交所未收到吴建社支付的转让价款。

    期间,公司收到珠江物业职工代表《关于珠江控股应依法对珠江物业全体职工进行
职工安置的要求》,收到吴建社《关于暂不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通知》。根据公司与京粮
集团、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鑫牛润瀛(天津)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万发顺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发顺兴”)、
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重大资产重组之资产交割协议》的约定,
珠江物业 98%股权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置出资产的一部分,自 2017 年 7 月 31
日(不含当日,下同)起,其一切权利和义务(无论其是否已过户至万发顺兴名下),
都转由万发顺兴享有及承担。根据万发顺兴对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本着积极维
护职工权益的原则,公司代表万发顺兴多次与吴建社、珠江物业职工代表进行了解沟通。

    二、公司与吴建社签署备忘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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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万发顺兴的授权,公司与吴建社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签署《关于珠江物业股权
转让的备忘录》,主要内容如下:

    1、《产权交易合同》合法有效继续履行,吴建社承诺一次性支付转让款 2.1 亿元;

    2、立即启动对职工工资、五险一金和职工安置补偿进行核查,聘请珠江控股、珠
江物业职工代表、珠江物业及吴建社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核查;

    3、根据核查结果,结合珠江物业和本次股权转让的客观情况,协商提出解决方案,
方案经珠江控股、珠江物业职工权益代表、珠江物业及吴建社共同认可,方案共同认可
后,各方分别给付相关款项并加以实施;

    4、本备忘录一式四份,珠江控股、吴建社双方各执一份、珠江物业一份、珠江物
业职工权益代表一份,共同遵照执行。

    三、备查文件

    1、《关于珠江物业股权转让的备忘录》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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