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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1-27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海南珠江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
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关于与北京粮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议案》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将《关于与北京粮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交易议案表决
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朱恒源 姚刚 王欣新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