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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粮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1-28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海南京粮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
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关于调整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控
股股东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表示认可,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
于调整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粮食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朱恒源:               姚刚:                  王欣新: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