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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粮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30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海南京粮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
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交易
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朱恒源 姚刚 王欣新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