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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粮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3-28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海南京粮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会议材
料资料,并听取有关人员的相关汇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朱恒源:               陈广垒:                王欣新:




                                                      2020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