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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粮控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08-22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 B            公告编号:2020-057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岳成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0 号),核准公司向王岳成发行 41,159,887 股股份购
买相关资产,公司总股本由 685,790,364 股变更为 726,950,251 股。此外,为进一步
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条款                                       现修订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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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

        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

        政治核心作用。公司同时建立党的工作机构,

        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

        工作经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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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5,790,364.00 元。                            726,950,251.00 元。


                                               1
    第九条后增加一条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

                                                 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

                                                 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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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

                                                 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

                                                 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

                                                 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委(纪委)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委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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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85,790,364.00 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26,950,251.00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 620,815,36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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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 64,975,000 股。           661,975,251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 64,975,000

                                                 股。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

    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     股东、党委会、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

6   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

                                                 会议。

    第一百四十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海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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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规定,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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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简称“纪委”)。                     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海南京粮控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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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委”)。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

                                               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

                                               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

                                               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一百五十条 公司党委和纪委的书记、副书记、 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和纪委的书记、副

    委员的职数按上级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有关   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组织批复设置,经

8   规定和程序选举或任命产生。                 选举产生。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

                                               委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任命党委书记、副书

                                               记和纪委书记。

    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

    程》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   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市委市

                                               政府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在本企业的贯

                                               彻执行。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

                                               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

                                               权相结合。党委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

                                               人选,或者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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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对拟任人选进行考

                                               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履行党管人才

                                               职责,实施人才强企战略。

                                               (三)党委会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

                                               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党委会对涉及公司

                                               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

                                               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提

                                               出意见建议,再按照法定程序提交董事会、

                                               经理层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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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

                                                  司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

                                                  团等群众工作,带领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

                                                  企业建设。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

                                                  实履行监督责任。

                                                  (五)其他应由公司党委履行的职责。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    删除

 10    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

       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注: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以上关于公司章程的修改事
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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