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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粮控股:关于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2021-03-27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 B     公告编号:2021-018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
务结构、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与
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中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预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将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
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
行,具体是否分期发行、分期安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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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3、债券期限和品种

    本次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
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债券期限和品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
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到期债务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
公司资金需求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7、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由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8、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
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债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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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决议有效期限

    关于本次发行债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债券注册申请
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债券的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海南京粮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授权事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及届时市场条件,制定本次债
券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
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发行期限、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以及在债券存续期限内
是否对债券利率进行调整、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
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
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2、决定聘请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为本次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决定和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申报、上市及其他所有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在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
市事宜;制定、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
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上市协议、各类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5、设立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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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
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
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
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二)授权期限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为本次发行
的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
次发行过程中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宜。

    四、失信情况查询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
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等网站,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
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
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发行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并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合理控制公司整体
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有利于提高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公司
审议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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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基于上述情况,同意公司按照本次发行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注册程序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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