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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粮控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2-24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 B             公告编号:2022-009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企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法治建设水平,海南京粮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法治工作实际及公司合规管理要求,拟对《公
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条款                                        现修订为

        第十条后增加一条                           第十一条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打造治理完

                                                   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1                                                 公司在企业治理和经营管理活动中,遵守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及监管规

                                                   定,依法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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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                                   (总法律顾问)及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3      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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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算方案;                                   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

    损方案;                                   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的方案;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和奖惩事项;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

    查总经理的工作;                           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和副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和副总经理

4   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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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注: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序号及援
引条款序号将由于新增条款而相应调整。以上关于公司章程的修改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
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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