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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粮控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3-31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从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性两方面进行了评
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公司内外部环境
的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对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控体
系的补充和完善,保证内部控制目标有效实现。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合规性、有效性
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评价范围。纳入 2021 年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
括:公司本部、北京京粮食品有限公司、北京京粮油脂有限公司、京粮(天津)
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浙江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古船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北
京艾森绿宝油脂有限公司、北京古船面包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古币油脂有限公司、
京粮(河北)油脂实业有限公司、京粮(曹妃甸)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纳入评价
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66%,营业收入合计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利润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
额的 101.2%,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事项和业务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
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过程

    根据公司董事会的要求,由公司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部牵头组织对纳入评价
范围的单位开展自我评价。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主要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小组、
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六个程序。

    评价过程中综合运用访谈、讨论、查验、抽样、比较等方法,广泛收集公司
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证据进行评价,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和识别内部
控制缺陷,并得出评价结果。公司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采用的方法是适当的,获
取的评级证据是充分的。

    (三)内部控制评价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
部监督等。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
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权限和工
作程序,明确了董监高的任职资格、职权和义务,保证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
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的协调运转。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保
证了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业务特点和管控需求,公司设立了财务部、战略投资部、
人力资源部、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
部、综合事务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
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各个职能部门和控股子公
司能够按照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在管理层的领导下规范、有效运转。

    (3)发展战略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实践经验和综合
判断能力,熟悉行业特点及经营运作特点,能够充分了解宏观政策走向及行业发
展趋势。2021 年公司制定颁布了“十四五”发展规划,规划回顾了上一个五年
中的发展,分析了公司当前及未来的发展环境,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的总体战略,
重点确定了业务发展战略,细致列举了八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公司未来将充分利
用资源优势,大力推进业务转型升级,围绕产业链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推动内外
部产业链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国家支持农业、食品安全、民生保障的政策空间,
持续提升产业经营的规模和层次,到 2025 年,以食品制造为核心的业务体系实
现跨越式发展,大食品制造格局初步成型,发展速度和规模进入行业前列。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用人理念,努力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
营造和谐的工作气氛。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涵盖人力资源聘用、
发展与培训、薪酬晋升、绩效考核等方面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继续推进英才的招聘,2021 年共引进有 14 名研究生,今年招聘重点向重大
项目倾斜;推动“雄英培养计划”、“飞英培养计划”、“英才培养计划”、“雏
英培养计划”,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型人才队伍的培养储备体系,建立“20、
30、40”三个年龄段清晰的人才梯次结构,打造“短、中、长期”完整的人才培
育储备体系。

    (5)企业文化

    公司合规文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稳步落实合规建设工作方案,制定了《合
规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委员会、合规建设领导小组、首席合规官全面发挥作用。
首席合规官在各级决策会议上发表合规意见,重点对公司的对外投资、重大项目
落实合规审查,保障公司内部管理和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公司树立起合规创造价
值、合规保障发展的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规则意识,防范合规风险,构建全员
参与、全程监控、全面覆盖的合规管理体系,把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融入法治企业
建设,持续提升合规管理能力和依法治企水平,为做强做优做大企业提供坚强支
撑和保障。

    (6)社会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在生产经营和产业运行中履行社会责任。公司一直遵从“依法
经营、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努力推动企业、员工、环境以及整个
社会的和谐发展。公司注重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安全教育,有效提高职工的安
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公司严格遵守质量管理、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法
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职责,各主要生产企业未发生食品安全质
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严格落实政府关于疫情常态化管控的各项要求,公司接种疫苗完成率超过
90%,无一人确诊感染。

    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担当国企职责使命,对口帮扶头道沟村。通过公司自建
的“首农美好生活市集”社群营销平台运用市场化方式进行“削薄”帮扶。

    2、风险评估

    公司重视主要经营风险的识别和应对,根据既定的发展策略,结合不同发展
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动态进行风险识别和分析,相应调整风险应对策略,提升
企业抗风险能力。

    根据公司《财务总监委派管理办法》和《财务总监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向全
部全资、控股子公司派驻财务总监。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子公司—派驻总监—
本部职能部室”三位一体的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定期收集和研究经济形势、产业
政策等外部风险因素以及财务状况、资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内部风险因素,进行
合理的风险识别及评估,为管理层制订风险应对策略提供依据。

    3、重点控制活动

    (1)职责分离控制

    公司对岗位设置按照职责分离的控制要求,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
制约的工作机制。

    (2)授权审批控制

    根据《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规定,采取不同的授权制度,各级管理层
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承担责任。日常经营活动实行由各子公司或部门按公司
相关规定逐级审批制度;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重大事项按公司相关制
度规定由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建立了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已
制定完善的财务及核算体系,加强会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目前
已全面使用用友 NCC 财务管理软件,子公司有效提高财务核算工作信息化程度,
有效保证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部分子公司通过用友 NCC 系统中的
ERP 管理模块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管理。

    (4)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新制定《资金管理制度》通过统一平台对总部和各子公司的资金集中调
配,统筹安排。公司对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主要资产建立了
日常管理制度,通过设立台账对各项实物资产进行记录、管理,坚持采取定期盘
点以及账实核对等措施,保障公司财产安全。

    (5)预算控制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及执行中的职责权
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批、下达、执行及考核程序,强化预算约束。公司围绕
年度预算目标,实施预算动态管理和控制,对预算追加、预算外支出等事项进行
严格把控,从而保证年度预算目标的实现。

    (6)运营管理控制

    ①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公司印发 2021 年度制度汇编。收录七类共 92 项制度,其中:公司治理类
22 项制度,财务管理类 11 项制度,资产与投资管理类 9 项制度,人事与薪酬管
理类 11 项制度,法务与合规管理类 13 项制度,行政与综合管理类 17 项制度,
新增了信访及安全管理类,收录 9 项相关制度。制度电子版与印刷版均发各部门
及控股子公司。

    ②扩大 E 化建设成果,网络办公模式更高效更安全

    公司严格落实政府防疫政策,减少京外企业人员进反京,继续号召采取居家
办公、错峰到岗等灵活办公形式。扩大对“飞书”办公软件的应用范围,积极推
行网络办公,目前除公文流转外,大部分内部审批均通过飞书实现,视频会议被
广泛应用,与各子公司间的沟通交流决大部分通过网络视频完成。会议决策和工
作部署及时、畅通、有效。

    ③落实合规管理,加强法治建设
    对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和合同进行法律审核,审核率达 100%,涉及重大决
策 80 余项、总部合同 71 份、子公司重大业务联审合同 1000 余份、制度 60 余项;
对客户风险动态进行实时监控,建立起“日监控、周汇报、月汇总”的动态监控
客户信用机制;修订《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根据法律纠纷案件的涉案金额,
实施领导包案制,全年无新增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公司通过全面方位立体化的法
律风险防控体系有效的保障了公司的健康发展。

    (7)采购与销售控制

    公司制定了《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优化了采购计划管理、供应商管理和
付款结算等主要控制流程,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部门,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对采
购计划的审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选择、采购价格确定、合同签订和履行
等环节的控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

    公司建立了销售计划、价格管理、销售收款、客户管理、销售收入核算等相
关流程,合理设置销售相关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审
核程序。

    (8)重大投资控制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了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并通过制定《投资管理制度》保证公司对外投资活动
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切实保证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形成科学、有效、稳健的项目
决策机制。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加强对外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充分研究可能出现
的不确定因素,重点对投资目标、规模、方式、资金来源、风险与收益等做出客
观评价。

    (9)对外担保控制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明确公司担保原
则和担保审批程序,有效控制担保带来的财务风险,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过任何违规担保行为,也不存在大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10)关联交易的控制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实行回避,并在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中
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市场价格,充分保
护各方投资者的利益。

    (11)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设立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落实《总部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派
驻企业财务总监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子公司经营管理者薪酬和绩效管
理办法》和新制定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对公司经营层高管、部门
负责人、总部员工、派驻总监以及子公司经营管理者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并将
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等的依据。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控制活动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
遗漏。

       4、信息与沟通

    为了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并在企业内
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公司建立了较完备的信息与沟通体系。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以及《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新制定了《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这些制度
从不同控制角度详细规定了公司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报告内容、程序
等,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媒体、互动平台等多种途径与监管部门、其他外部单位
以及投资者保持及时、准确、完整、充分的沟通。

       5、内部监督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公司建立了多层次的内部控制检查和监督体
系。

    公司监事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
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提议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实施,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等。公司内控风险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内控体系的日常运转并进行独立评价。公
司向所有控股子公司派驻财务总监,对派驻企业进行日常经营监管和风险管控。

    四、内部控制评价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对内部控制
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和优化。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
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
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定性标准

    1、重大缺陷:是指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
的组合,下列迹象可能表明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对已签发财务报告的重大更正错误(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的追
       溯调整除外)
    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
    高级管理层中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风险评估职能无效
    控制环境无效
    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企业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重大交易失败
    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大量流失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
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下列迹象可能表明内部控制存
在重要缺陷:
    根据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
   ①未根据国内外相关准则、制度要求,制订并及时更新会计手册
   ②重要的会计政策变更未经审计委员会批准
   ③未通过恰当方式做好会计手册的宣传、培训,下属公司及合并报表单位未
执行统一的会计手册。
    未对非常规(非重复)或复杂交易的控制:
   ①未对债务重组活动进行有效控制
   ②未对外币业务进行有效控制
   ③未对非货币性交易进行有效控制
   ④未对复杂的关联方交易进行有效控制
    未设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①未建立举报及报告机制
   ②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未对反舞弊工作进行监督
   ③未设置调查和补救措施
   ④未对舞弊风险进行分析
   ⑤未设立反舞弊相应的信息与沟通机制
    未对期末财务报告的过程进行控制:
   ①未对期末结账程序进行有效控制
   ②未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单位财务报告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③未定期核对(如每月)内部往来交易
   ④未对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对外投资相关的账务处理进行审核
   ⑤未对合并会计报表的抵消分录进行交叉审核
   ⑥未对会计报表的附注进行交叉审核
   ⑦未对会计报表进行分析性复核
    未对财务报告流程中涉及的信息系统进行有效控制:
   ①无法在交易总数过入总账时确保交易记录的完整性
   ②不能有效控制初始、授权、记录和处理总账的过程
   ③未设置期末结账后常规(重复性)和非常规(非重复性)报表调整相关的
控制
       3、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二)定量标准

    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作为内部控制缺陷的判定标准,并选取公司合并报
表总资产 1%作为财务报表的重要性水平。

    对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的错报、漏报或者损失金额进行分析,
以该数据占企业整体重要性水平的比重判定内部控制缺陷的类型,如下表:

          内部控制缺陷影响额占重要性比例                  缺陷认定

                 >整体重要性水平                    重大缺陷(实质性漏洞)

            占整体重要性比例的 20%-100%                   重要缺陷

               <整体重要性水平的 20%                      一般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事项说明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均已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推进落
实。

    2022 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监管部门的要
求,积极推进内控体系的建设,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