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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粮控股: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3-31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
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内部规章,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出席公司相关
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我们在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姓名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朱恒源        9            2             7             0           0           否            2

 陈广垒        9            2             7             0           0           否            3

 王欣新        9            2             7             0           0           否            2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担保、
非公开发行股票、“十四五”发展规划等事项。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与会前认真
审阅会议材料,结合自身专业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
作用。在董事会表决中,需要由独立董事发表事前审查意见及独立意见的议案,均履行
了相应的事前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2 次,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议案及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通过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审核,为公
司重大融资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通过对公
司“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审核,积极研究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为公司的
健康、快速发展出谋划策。

       2、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 9 次,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
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议案。在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编制过程中,审计
委员会在审计机构进场前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确定了审计机构进场审计的时间
及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并定期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反馈,为
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高质、高效披露提供了有利保障。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与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0 年度高管绩效考核的议案。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议题客观、公正地提
出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独立意见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2021 年 3 月 22 日                                           同意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第九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3 月 25 日                                           同意
   1                                           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次会议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2021 年 3 月 25 日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2021 年 8 月 23 日                                           同意
                                               项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
   2
         十七次会议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2021 年 8 月 23 日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
                          2021 年 9 月 29 日                                           同意
         第九届董事会第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十八次会议
                          2021 年 9 月 30 日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      同意
                                               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
                          2021 年 12 月 1 日                                        同意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
   4
         二十次会议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
                          2021 年 12 月 3 日                                        同意
                                               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发展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治理方面的督导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投融资方面的讨论,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
范了公司经营运作,做到了勤勉尽责。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
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障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地开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
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我们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
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诚信的职责,积极与注册会计师沟通交流审计情况,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4、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督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并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
见,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
表决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公司担保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对
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公司董事会会议中
的担保情况均已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6、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7、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认为公司
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发行条件,发行价格的定价原则、依
据、方法和程序合理,募集资金的金额、用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行方案切实可行,
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自身的学习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我们积极参加独立董事相关培训,
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加深对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认识和理解,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2022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
精神,进一步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积极参加公司的董
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会议,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各项经
营管理献计献策,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



   朱恒源: __________    陈广垒:__________      王欣新:__________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