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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粮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31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并
听取有关人员的相关汇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证券
从业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
托的各项工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进行
审议。

    二、关于暂停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经了解,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暂停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
将涉及上述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程秉洲:               陈广垒:                王   旭: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