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有关议案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照《常 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 现就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有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 1、关于《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东海证券收益凭证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因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而 进行的,交易定价原则为“随行就市”,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发 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邢 敏 王满仓 张 燕 2021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