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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常柴A: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8-18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依照《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

会九届十次会议相关资料,现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等文
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480,879.26 依据充分、程序合法,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 35,631,284.63 元,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要求,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核销不涉及
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
公司本期损益不构成影响。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应收账款的核销。
    四、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五、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

    2020 年度,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

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内控控制运行情况,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签名:邢 敏


                                   王满仓


                                   张 燕
                                      2021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