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8-24
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 A、苏常柴 B 公告编号:2022-043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
开了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监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会〔2021〕35 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等内容进
行了规范说明。
2、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15 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
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
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
相关列报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起执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试运行销
售有关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应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
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
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
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
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
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资金集中
管理列报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亏损合同
履约成本确认标准进行相应判断和会计处理。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
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
35 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能够更客观、真
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监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
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
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备查文件
1、《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
意见》。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