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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常柴A: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2022-12-16  

                        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 A、苏常柴 B   公告编号:2022-065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

召开了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监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

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

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增至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在此额度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

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

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此次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

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方式

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增至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购买的

原则为选取低风险、安全性高、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相关风险投资的规定。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4、实施方式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原

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

    5、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6、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加使用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额度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会对投资理财的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及收益存在风险的可能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额度内的自有闲置资金只用于购买符合前述条件的理财产

品。

    (2)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

购买决策权,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经办事宜。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

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

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

估,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

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业务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

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

的理财产品。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

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

期进行修改。
    (5)公司审计部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

督与审计。

    (6)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理财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增至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影响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有利于提

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

资金周转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

收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投资理财

的资金能得到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况。此次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的决

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增至不超过人民

币 4.0 亿元。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增至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是在确

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额度由人民币 1.0 亿元增至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增至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监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额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周转,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增至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事项

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监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有关议案发表

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柴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

见》。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