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有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12-16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有关议案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照《常
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
现就公司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资金周转的情
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投资理财的资金能得到
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此次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增至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独立董事签名:邢 敏
王满仓
张 燕
2022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