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2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董事会九届十六次会议有关议案及重大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现就公司董
事会九届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
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当前公
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董事会拟定的《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
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建立了
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本次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四、《关于子公司拟出售持有的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出售联测科技(688113)、凯龙高科(300912)股票有利于公司
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和使用效率,争取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择机
出售有利于消除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波动对上市
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及授权内容等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形式合法、合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五、《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一致
同意本议案内容。
六、《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
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
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七、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仅为控股子公司常州常柴厚生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的2,000万元授信提供担保,不存在其他为控股股东及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止目
前,厚生农装银行贷款已经全部还清,公司担保义务已经解除。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邢 敏
王满仓
张 燕
2023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