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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常柴A:兴业证券、东海证券关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3-04-2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被保荐公司简称:常柴股份
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凌霄             联系电话:021-20370631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立鸿             联系电话:021-20370631
保荐代表人姓名:Wang Jiangqin      联系电话:021-20333333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钦               联系电话:021-203333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次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无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12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相关案例重点讲解了董监高
                                     的职责、董监高买卖股份管理、信息
                                     披露的注意事项、内幕交易以及操纵
                                     市场相关规定、并购扩张所造成的大
                                     额商誉减值或其他重大不良影响、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相关方不
                                     得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相关规范
                                     性要求;就 2022 年 1 月发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主要
                                     修订内容进行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无
行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无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 其 他 业 务 类 别 重 要 事 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无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无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1、上市公司募投项目“技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        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较      度、效益实现情况以及
变化情况)                         为缓慢,截至 2022 年末,    经营业绩变化情况,并
                                   投资进度为 10.40%。         督促上市公司做好信息
                                   2、上市公司募投项目“轻     披露工作。
                                   型发动机及铸造搬迁项
                                   目”由于市场及内部因素,
                                   产线未能实现预期产量,
                                   产品销售收入不足以覆盖
                                   大额固定资产折旧、管理
                                   费用等成本,故 2022 年度
                                   未实现预期效益。
                                   3、上市公司 2022 年扣非
                                   后亏损 73,636,511.02 元,
                                   主要原因包括前述募投项
                                   目未实现预期效益以及受
                                   市场环境影响公司主要产
                                   品柴油机销量与毛利率均
                                   有所下降所致。
                                   4、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完成对江苏厚生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增
                                   资后持股 5.36%,本年度
                                   确认投资收益,对公司经
                                   营业绩影响较大。此外,
                                   公司全资子公司厚生投资
                                   持有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和凯龙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价
                                   格下跌对公司 2022 年度
                                   净利润影响较大。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常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
                                     是                   无
行股票摊薄即期汇报采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
2.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出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特定         是                   无
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
3.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出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是                   无
资金来源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
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凌霄                          李立鸿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
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Wang Jiangqin                      许钦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