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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1998-05-02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中文名称: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Wanfangdian Beaning Company Limited
    2.公司注册地址:中国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
      公司办公地址:中国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
      邮政编码:116300
    3.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杰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人员:刘一丁
      股证事务代表:周继铎
      咨询电话:0411-5509888-2616
                            2825
       传真:0411-5500794
    4.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706
    二、会计数据与业务数据摘要
    1.按境内外两种会计准则计算净利润之差异说明
    本公司聘请深圳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对1997年度财务报表分别按中国人献计献策制度和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了审计,
按中国会计制度审核之净利润为11023万元,按国际会计准则审核之净利润为10673万元,两者相差350万元,其差异调节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997.12.31    1996.12.31
境外注册会计师按
国际会计                       10673        11904
准则》审定的净利润
差异调节项目
-坏帐准备                        350          -
-存货清理                         -          (399)
-其他                             -            35
调节净增(减)额                   350         (364)
境内注册会计师按《企业会计
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
制度》审定的净利润             11023        11540
    2.主要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
 指标项目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997年比1996年
                                                   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
    1268594245.12   1197480351.20   1066863166.37    5.94
利润总额 
     129684925.71    235620511.48    110783964.98   -4.38
其中:
  主营业务利润
     101845338.58    114322838.70    105736552.77  -10.91
  其他业务利润  
      25101768.30     21247626.08      3170484.73   18.41
投资收益     0              0                0
营业外收支净额 
       2737818.82        50046.70      1867927.48   447.05
净利润110232186.85   115405621.78     94273964.98    -4.48
总资产
    1848632659.99   1234710503.95   1321936070.51    49.72
股东权益    0.334           0.577           0.471
每股净资产  2.82            1.86            2.0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69
净资产收益率11.83%         31.04%          23.05%
每股收益(加权) 
            0.42
每股净资产(加权)
            3.65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16.91%
调整后的每股净产(加权) 
             3.46
    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
    (1)全面摊薄的计算方法:
    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总数
    每股净资产=净资产/年度末普通股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总数*10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递延资产)/年度末普通股总数
    (2)加权平均的计算方法:
    加权平均股本总数=(发行前总股本*3+发行后总股本*9)/12
    每股收益=净利润/加权平均股本总数
    每股净资产=净资产/加权平均股本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初股东权益+年末股东权益)/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应收帐款-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失-递延资产)/加权平均股本总数
    3.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中:   未分配    合计
                                     公益金   利润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期初数   6642.65  20486.40  7052.23  793.16  2999.32  37180.60
本期增加26357.35  28437.43                   9369.74  64164.52 
本期减少                    4869.46   65.57            4935.03
期末数  33000     48923.83  2182.77  727.59 12369.06  96475.66
变动原因
       权益折股  股票溢价  提公积金  折价入股 本期利润
       发行新股  重估增值  折价入股           转入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介绍
    1.股本变动情况
    (1)股本结构及本期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数                               期末数
                      配 送 公积金 其他      小计  
                      股 股 转  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66426544         133573456 133573456 200000000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66426544         133573456 133573456 200000000
境风法人持有股份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66426544        133573456 133573456 2000000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130000000 130000000 13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已流通股份合计             130000000 130000000 130000000
三、股份总数    66426544          263573456 263573456 263573456   
    (2)截止本年度末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共计3707户,其中国有股股东1名,社会公众股股东3706户。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前十名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1.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      60.61%
2.AKTIEBLLAGET SKF                  65000000.00   19.70%
3.BBH-THE GREATER CHINA FUND INC.    3770000.00    1.14%
4.BRITISH AIRWAYS PENSIONS TRUSTEES  2000000.00    0.61%
  LIMITED 
5.NICE VIEW ENTERPRISES LIMITED      1985400.00    0.60%
6.ROBERT FLEMING LUXEMBOURG-FLEMING  1913719.00    0.58% 
  FLAGSHIP FD
7.WU LIN                             1869400.00    0.57%
8.TAN ZHI                            1697000.00    0.51%
9.GT PRC FUND                        1460000.00    0.44%
10.KWOK,TUNG 郭栋                    1040000.00    0.31%
     合      计                    280735519.00   85.07%
    (4)持股10%以上股东介绍: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20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60.6%;瑞典斯凯孚(SKF)公司持有本公司65000000骨以上股东占总股本 的19.7%。
    (5)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与实际投资项目的异同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备注
汽车圆锥滚子轴承项目  与计划投资项目一致
冶金轴承项目          与计划投资项目一致
铁路轴承项目          与计划投资项目一致
偿还贷款              与计划投资项目一致
    2.实际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及收益情况
    公司于1997年2月向境外投资者配售股票13000万股,扣除发行费用
净募集资金40585.5万元人民币。
          投资额(万元) 实际投资额          说    明
项目名称   招股书公告   (万元)   
汽车圆锥滚子                       汽车圆锥轴承磨削加工,改变了
轴承项目      8000        1709     原机群式工艺加工布局,按工艺
                                   流程,改造为线线式布局,形成
                                   十条内外圈磨加工生产线,实现      
                                   了准时化一个流的生产方式。                     
                                   年生产能力达到460万套,新增1          
                                   60万套,97年实现生产量329万             
                                   套,增产率为7.9%。
冶金轴承项目  8000        3422    冶金矿山轴承的设计分析能力、
                                  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得到改    
                                  善和提高。铁路轴承磨工生产已
                                  组建四条生产线,由于引进设备  
                                  发挥作用,已满足三凸结构的工
                                  艺要求,对有特殊要求的机客车
铁路轴承项目  6000        2179    轴承已实现了下贝氏体热处理,
                                  可以生产准高速的机、客、车轴 
                                 承。年生产货车轴承15万套,较96    
                                  年增加了2万套,大修分厂97年生 
                                  产460万套,较96年增加了90万套
偿还贷款     10000       10259    偿还短期贷款7734万元;
                                  偿还长期贷款2525万元。
合     计    32000       17568
    五、重大事项
    1.股东大会情况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于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九日在辽宁
省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轴承工人文化中心举行。与会股东及代
表共3人,代表27851万股,占股份总数的84.1%,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大会听取了"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说明等报告,审议通过
了下列议案:同意设立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并批准B股上市交易,责成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及申请B股上市交易的全部事宜;通过了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报告;通过了《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选举产生了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其成员是:于杰、王凤璋、王路顺、张如民、刘一丁、张家义、李显荣、倪仁
善、宋明东、田彦慈、Cunnar-Gremlin、Christer-Gyberg、唐裕荣共
13名;选举产生了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其成员是:孙
武督、王润田、耿秀玲、王瑞兰、段炼、付忠伟、江忠元、李新涛、姜连清共9名;通过了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说明报告;同意聘
请深圳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度审计师。
    1997年6月24日,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在中国大连瓦房店市公司本部办公大楼309会议室召开。共有3名股东及授权代表出
席本次会议,代表股份26719万股,占总股本80.87%,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给股东大会的以下议案:审
议通过了章程修正议案,修改公司章程第43条,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由13人增加为14人;审议通过了增选董事的议案,宫龙云先生被增选为本公司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1996年10-12月份利润滚存到1997年一并分配的议案。
    1997年6月24日,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独立股东大会在中国大连瓦房店市公司本部办公大楼309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代表671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36%。会议是按照《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举行的,与会股东形成如下决议:通过了将本公司持有的大连光洋瓦轴汽车轴承有限公司45%股份转让给瓦房店轴承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并将以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连
光洋瓦轴汽车轴承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决议为准。
    1997年11月7日,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独立股东大会于中国大连瓦房店市本公司办公大楼304会议室召开,共2名股东及授权代表
出席本次会议,代表651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9.75%,占独立股东的50.15%,达到法定数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股东(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行使表决权)一致形成如下决议:决定以本公司的保证的应收帐款收购由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辽阳轴承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和瓦房店华美轴承有限公司69.7%的
股权。本次产权转让的会计生效和日为1998年1月1日。
    2.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三次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7年3月19日召开,会议选举于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王凤璋先生为副董事长;聘任王路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王路顺总
经理提议的股份公司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根据王路顺总经理的提名,聘请倪仁善、宋明东、田彦慈为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李显荣为财务负责人;设立董事会秘书一人,由刘一丁董事兼任;授权于杰董事长全权落实创立大会决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但该等职权的行使,必须在事后的董事会上向全体董事通报。
    第二次会议于1997年6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董事长于杰先生关于将持有的大连光洋瓦轴汽车轴承有限公司45%的股份转让步予瓦
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时由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等
额的、有保证的应收帐款对本公司予补偿;审议通过了董事长于杰先生
关于在完成上述第一项产权转让议案之后,用第一项应收帐款的一部分,收购现由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辽阳轴承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份及瓦房店华美轴承有限公司69.7%的股份;同意增选宫龙云先生为本公司的董事;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公司董事由13人组成改为由14人组成;同意将本公司1996年10月至12月三个月
份的利润滚存至1997年度一并分配。
    第三次董事会于1997年8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刘一丁先生关于以本公司有保证的应收帐款收购现由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辽阳轴承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00%股份和瓦房店华美轴承有限公司69.7%股份的议案。
    3.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于1997年3月19日召开,会议选举孙武督先
生为监事会主席,王润田先生为监事会副主席。
    4.关联交易事项
    1)本公司向下述关联方购买轴承零件,明细项目如下:
                    1997                        1996
                 金额     占当期购货       金额     占当期购货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辽阳轴承   RMB 8006032.00   1.09%   RMB       -         -
滚子制造       2595005.00   0.35%        24221926.00   6.00%
非标准轴承    70922785.00   9.69%        72387891.00  18.00%
海亚特轴承    15433480.00   2.11%             -         -
通达轴承      10260499.00   1.40%             -         -
瓦轴特钢       4097980.00   0.56%        28707827.00   7.10%
华美轴承      35549004.00   4.86%        32442818.00   8.10%
滚动轴承      23265611.00   3.18%             -         -
瓦轴运输       5270163.00   0.72%         7777836.00   1.90%
工具制造      17528310.00   2.39%        27599813.00   6.90%
瓦轴煤气      10649064.00   1.45%        12510198.00   3.10%
设备制造      10311749.00   1.41%        14246028.00   3.50%
建筑安装        326785.00   0.04%             -          -
包装制品        216159.00   0.03%             -          -
能源公司      31800619.00   1.09%             -          -
大连光洋      35546418.00   4.86%             -          -
         RMB 281779663.00  35.23%    RMB 219894337.00  54.60%
    2)本公司向下述关联方销售配件、原材料及轴承零件,明细列示如
下:
                     1997                      1996
                 金额     占当期购货       金额     占当期购货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海亚特轴承 RMB15254033.00    1.20%    RMB 6610812.00    0.55%  
滚子制造      95524985.00    7.53%       33836560.00    2.81%
非标准轴承    42227915.00    3.33%       48644776.00    4.03%
瓦轴特钢      23964032.00    1.89%       20619492.00    1.71%
华美轴承      22141284.00    1.75%       19066980.00    1.58%
瓦轴运输       7114854.00    0.56%             -          - 
设备制造      12006897.00    0.95%             -          -
砂轮制造      17695059.00    1.40%             -          - 
通达轴承       7628591.00    0.60%             -          -
工具制造      26400298.00    2.08%         167642.00    0.01%
滚动轴承      24114095.00    1.90%             -          -
第二轴承      88751880.00    7.00%             -          -
包装制品         56326.00    0.01%             -          - 
能源公司      63957635.00    5.04%             -          -
瓦轴煤气      11691191.00    0.92%          15705.00      -
辽阳轴承        310228.00    0.02%             -          -
大连光洋      20579609.00    1.62%             -          -
宏达万向节      793479.00    0.06%         365680.00    0.03%
瓦轴集团        129037.00    0.01%         179451.00    0.01%
荣泰工程        427794.00    0.03%             -          -
科隆链条        782650.00    0.06%             -          -
        RMB  466297839.00   37.96%   RMB129507098.00   10.73%
    5.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6.公司一九九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股份公司可用于分配的利润乃按国际会计准则及中国会计准则所计算的两者之较低者为基准,深圳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永道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税后利润分别为110323000和106731000元。根据孰低原则,
本年度的税后利润应以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利润为基准,加上年度
结转未分配利润-2829700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023000元,按5%撮取法定公益金5512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899000元。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1.00元现金,剩余利润28899000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一九九八年度内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股。本分配需提交一九九七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六、财务报告
    1.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中国  大连  瓦房店 
    本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深圳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永道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199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 资产负债表与1997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 财务状况变动表及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 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  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 《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贵公司199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与1997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合并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及合并资金变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 的选用遵循了一贯原则。
    此外,我们注意到:
    1.如贵公司合并会计报表附注2(10)B所述,1996年8月27日,大连市 人民政府以大改(1996)110号文批复,贵公司1996年度的企业所得税采取先征收后返还的办法,实际税负率为15%,1997年7月24日,大连市人民政 府对贵公司的请示回复,同意自1997年1月1日起,贵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直接按15%计缴。
     2.如贵公司合并会计报表附注36所述,1996年12月17日,经大连市 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大外企字(1996)17号文批复,瓦轴集团将其拥有大 连光洋瓦轴汽车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光洋")45%的所有者权益 份额在贵公司正式成立后转让予贵公司,惟有关产权转让的法律手续尚 未办理。1997年6月15日,瓦轴集团与贵公司签订《产权转让协议》,并 经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大国资企字(1997)59号文批准,贵公司将其 持有大连光洋45%的所有者权益份额计56,540,000.00人民币元(按1997年6月30日大连光洋帐面资产净值计108,941,274.62人民币元和贵公司实际出资比例计算)转让予瓦轴集团,同时,将贵公司租予大连光洋的厂房 和生活间计9,874,273.80人民币元(1997年6月30日的帐面净值)一并转 让予瓦轴集团,惟贵公司尚未获取大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的批准文 件。
    1997年1月30日,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大国资评管认字(1997)8号文确认的1996年12月31日贵公司对大连光洋投 资的机器设备重估价值为48,740,000.00人民币元,惟该等机器设备以1996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 评(1996)67号文确认的重估价值计43,348,746.06人民币元,业已在贵公司股份制改组时折价入股。
    深圳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魏小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蔡春鸣
                               1998年4月19日
                               中国  深圳

    2.会计报表(详见附表)
    3.会计报表附注
    1.公司概况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大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大体改委发(1996)64号文批准,由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将国家授权持有资产中的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折价入股,
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7年2月19日,经国务院
证券(1997)9号文批准,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票,并于1997年3月20日正式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主营
业务为:轴承、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及相关产品的制造与销售。1997年3月25日,公司股票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
一个完整的会计期间;
    (3)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按照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合并会
计报表暂行规定》,对本公司拥有50%以上(不包括50%)权益性资本的被
投资企业合并会计报表;
    (4)记帐方法: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
    (5)记帐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6)货币折算: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年度内发生的非本位
币经济业务均按当月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月份终了,货币性项目中的非本位币余额概
按当日市场汇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折合人民币差额,业已计入当年度损益类帐项。
    (7)坏帐准备:决算日,按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并计入
当年度损益类帐项。 
    (8)存货:存货以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日常核算以计划成本计价,计
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按各类存货的存销比例分摊计入存货成
本与销货成本,从而将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决算日,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预计存货变现损失计入当年度损益类帐项
。
    产品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核算。
    存货的细节在会计报表附注9中表述。
    (9)短期投资:短期投资系本公司对国债债券的投资。短期投资以实
际成本计价。结算日,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预计变现损失
计入当年度损益类帐项。
    (10)长期投资:本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下列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公司不足20%的权益性资本时,法以成本法核算;
拥有被投资公司20%至50%的权益性资本时,以权益法核算;拥有被投资公司50%以上权益性投资时,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对会计报表予以合并。
    (11)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
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00人民币元以上的实物资产。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本公司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与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系分别以业经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
经大连市清产核资领导小组一办公室和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大国资评管认字(1995)67号《资产评估结果确认通知书》确认的重估价值调整入帐;本公司一九九六年九月三十日的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系以业经资
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评[1997]67号文确认的重估价值,于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调整入帐。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
计经济使用年限和估计残值(原价的3‰),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35       6.47%-2.77%
机器设备          10-11       8.82%-9.70%
运输工具             6       16.17%
电子、仪器仪表设备  4-8      12.50%-24.25%
其它设备           7-19      13.86%-5.39%
    (1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本公司在建工程主要包括生产线技术改
造、机器设备更新及兴建安装测试期间有关借款利息支出,上述在建工
程于实际支付使用时转作固定资产。 
    (13)递延资产及其摊销
    公司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期初存货进项税额、房屋使用费、劳动保险费等,递延资产按规定期限分期摊销。
    (14)税项
    1)增值税:应纳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2)营业税:租赁收入按5%计缴。
    3)城市建设维护税:按增值税额及营业税额的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及营业税的3%计缴。
    (15)企业所得税
    根据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七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改(1996)110号文
批复,本公司的企业所得税自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起采取先征收后返还
的办法,返还部分留作本公司利润分配,即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赋率为15%。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四日,经大连市人民政府同意,自一九九
七年一月一日起,本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直接按15%计算。
    (16)房产税
    房产税系以房产原值的70%为计缴基准,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
计缴,税率为1.2%。
    (17)个人所得税
    职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18)主营业务收入
    以产品已经发出或劳务已经提供,且已经收到价款或得到价款或取
得收取价款的凭据为标志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的实现。
    (19)利润分配
    按本公司章程第七十三条分别按中国会计标准和国际会计标准编制的会计报告显示公司利润数字有任何差别,利润分配政策须按数字较低
者制定。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提取任意公积金;
    5)支付普通股股利。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瓦轴集团公司董事会会议决定,瓦轴集团自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至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持续经营会计期间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瓦轴集团和一九九七年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受。 
    3.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公司50%以上权益性资本时,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对会计报表予以合并。
    本公司拥有50%以上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概况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拥有权益 主营业务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瓦房店通用轴承有限公司  大连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
1996年3月28日  4510000.00  75%   生产轴承  中外合资   于杰
                                及相关产品
    4.199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1997年度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有关项目附注: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年末余额为218440015.06元,其中:银行存款218415537.03元(含人民币106173542.84元,港币存款为104370761.99元,期末汇率为1.0699,折合人民币111666278.25元,美元存款为69532.59元,期末汇率为1:8.2798,折合人民币575715.94元);库存现金24478.03元。
    货币资金年末余额比年初增加203967574.17元,其主要原因为公司
上市后募集资金所致。
    (2)短期投资
    本公司一九九七年十月十三日、十一月七日分别在大连信托投资公司大连营业部、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瓦房店营业部开设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资金帐户,购买各期国债(包括手续费2‰)计13000000.00人民币元,截止一九九七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各期国债市价合
计为13423978.00人民币元。
    (3)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是本公司因销售轴承产品而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
          1997.12.31     1996.12.31
应收票据  18121491.23   17002895.34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票据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江苏集成装璜材料有限公司     97.10.09  98.01.09   300000.00
韶关钢铁有限公司             97.12.09  98.01.09   133014.80
山东鲁南自行车总厂           97.07.18  98.01.10    20000.00
四方机车辆厂                 97.11.24  98.01.15   250000.00
安庆汽车厂                   97.07.29  98.01.28   150000.00
许昌市飓风摩托车有限公司     97.07.28  98.01.28   580000.00
山东鲁南自行车总厂           97.08.07  98.02.07    30000.00
国营宝应轴承厂               97.09.16  98.02.15   120000.00
山东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97.11.26  98.02.18   300000.00
山东省定陶县自行车专营       97.08.19  98.02.19   100000.00
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7.11.03  98.02.25  2000000.00
昌县机电设备公司             97.09.11  98.03.11   200000.00
营县机电设备公司             97.09.25  98.03.12   200000.00
西南车辆制造厂               97.10.30  98.03.10   200000.00
新疆机电设备总公司           97.11.25  98.03.10   700000.00
信阳雄狮建材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97.11.25  98.04.11 60000.00
镇江华通机械集团公司矿山机械厂 97.11.25  98.04.15  80000.00
自贡市工业泵厂               97.10.23  98.04.16    70000.00
中国机电设备襄樊公司         97.12.19  98.04.20   300000.00
广州市机电设备公司           97.11.22  98.05.11  2000000.00
黑龙江省稷梭市农机公司       97.11.13  98.05.13    30000.00
江苏瓦轴工贸联营公司         97.12.02  98.06.02  5000000.00
江苏省无锡五金机械总公司     97.12.26  98.06.18   500000.00
广东省新会市农业机械供应公司 97.12.10  98.06.10  1000000.00
新疆机电设备总公司           97.12.24  98.06.03   300000.00
广州市机电设备公司           97.12.25  98.06.21  1000000.00
江苏瓦轴工贸联营公司         97.12.25  98.06.25  1000000.00
浙江机电设备公司             97.12.24  98.06.23   100000.00
上海建设一路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97.08.30  98.02.25  100000.00
上海建设一路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97.09.28  98.03.23  100000.00
上海建设一路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97.10.28  98.04.23  100000.00
上海建设一路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97.11.28  98.05.23  100000.00
上海市十六铺物资供应公司      97.12.29  98.06.30  250000.00
上海市十六铺物资供应公司      97.12.29  98.07.30  250000.00
上海市十六铺物资供应公司      97.12.29  98.10.31  250000.00
上海市十六铺物资供应公司      97.12.29  98.11.30  250000.00
    (4)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的帐龄分析列示如下:
                 1997.12.31           1996.12.31
帐龄         余额     占该帐项余    余额      占该帐项余
                      额的百分比              额的百分比
1年以内   504896067.67    82.75   199868179.97    64.8
1-2年      53995507.75     8.85    85163238.81    27.6
2-3年      23628067.52     3.87    14977239.06     4.9
3年以上    27661810.77     4.53     8389923.48     2.7
          610181453.71   100.00   308398581.32   100.00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采取一定的措施,加强对长期挂帐应收帐款的回收工作,应无坏帐风险。
    (5)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的帐款分析列示如下:
                 1997.12.31           1996.12.31
帐龄         余额     占该帐项余    余额      占该帐项余
                      额的百分比              额的百分比
1年以内   92238851.11    100      70247875.94    100
    (6)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的帐龄分析列示如下:
                 1997.12.31           1996.12.31
帐龄         余额     占该帐项余    余额      占该帐项余
                      额的百分比              额的百分比
1年以内   36676558.97    81.96    26219287.42    72.99
1-2年       906108.64     2.02      534879.44     1.49  
2-3年       216646.20     0.48     4649709.03    12.94
3年以上    6948730.60    15.54     4516837.92    12.58
          44748044.41   100       35920713.81   100
    三年以上帐龄的其他应收款均为对当地行政部门,职能部门的各项
押金。
    2)其他应收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其他应收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7.12.31    1996.12.31
长春市机械化工五矿进出口公司                  1181635.46
备用金                          3234758.90    3366300.09
关联方往来款项                 37346161.76   23653881.95
其他                            4167123.75    7718896.31
                               44748044.41   35920713.81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项的细节详见附注31。
    (7)存货
    存货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7.12.31     1996.12.31
原材料          124507796.52    83644249.17   
在途材料                        10941156.72
低值易耗品        1784777.61     4563361.01
在制品           96547210.36    86688334.55
产成品          185995155.00   153395664.73
                408834939.49   339232766.18
    (8)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及其累计折旧增减变动明细项目列如下:
                                本年增加
                  1997.1.1        金额      其中:重估价增值  
    本年减少     1997.12.31
固定资产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212867335.55    20371554.00    20358916.80
  10264800.30   222974089.25
 机器设备       241053152.58    26458263.96    (8094131.52)   
  19532817.60   247978598.94
 运输工具        14785303.65     1285081.17      135203.57    
    325628.00    15744756.82
 电子仪器仪表设备 148553755.74  27684418.37    (2626251.49)
  37336974.58   138901199.53
 其他设备        77646967.19     8574855.41    (4468269.41)    
   9631495.74    76590326.86
  小  计        694906514.71    84374172.91     5305467.95   
  77091716.22   702188971.40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69165006.84    16629311.78     9180720.44  
   1085744.32    84708574.30
  机器设备      125631863.45    23733250.68    (5632424.65) 
   8922397.83   140442716.30
 运输工具         7603618.78     2493302.63     (695581.96)    
    922677.93     9174243.48
 电子仪器仪表设备 60460306.26   21642208.10    (5607209.28)
  11541387.98    70561126.38
 其他设备        53261647.65    14886435.73    (3082739.98) 
   7803392.66    60344690.72
  小  计        316122442.98    79384508.92    (5837235.43)   
   3275600.72   265231351.18  
固定资产净值    378748071.73 
                336057620.22
    本年增加的固定资产原价及其累计折旧中包含了经西安重型机器厂维修而重新转入固定资产的机器设备、电子及仪器仪表设备,原价计38722638.20人民币和累计折旧计13823115.62人民币元。
    本年减少的固定资产原价及其累计折旧中包含了投入大连光洋瓦轴汽车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光洋")的机器设备、电子及仪器仪表设备,原价计53791854.68人民币元和累计折旧计5051854.68人民币元,
详见附注。
    (9)在建工程项目:
    在建工程期初数为67630123.70元,本期增加25357319.21元,期末数为92987442.91元,比年初增加19.75%,主要是本期技改投入大于完工交
付所致。
    (10)递延资产
    递延资产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7.12.31
   开办费  期初存货进项税额  房屋使用费 劳动保险费    合计
以前年度发生额 
      -        26320203.20   2010095.00     -      28330298.20
加:本年度发生额
  3952120.98        -           -       2104939.00  6057059.88
本年度转回以前年度
会计备考调整发生额
      -        16922866.00      -            -     16912866.00     
减:以前年度摊销额
               25939841.52    178675.11            26118516.63
   本期摊销额   
      -         8500000.00     17955.10  420987.80  8938942.90
年末余额 
  3952120.88    8793227.68   1813464.79 1683951.20 16424764.55
    根据瓦房店市国家税务局批准,本公司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实际的
期初存货进项税额为43233069.20人民币元。本公司在股份制改组时编
制的会计报表,第按《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会计备考调整,即对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以前发生的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发抵扣期初存货进项税额时,第根据财政部及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42号文的规定,按瓦房店市国家税务局核准
数抵扣,故本年度转回以前年度会计备考调整发生额计16912866.00人民币元。
    (11)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借款类别   1997.1.1    1997.12.31    借款期限      年利率
银行借款  430620000.00  360120000.00  93.03      9.5%-13.18%
                                     -98.09.29  
    截止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尚未对到期的借款与贷
款单位签订长期协议,到期的借款明细列示如下:
                                1997.12.31
                      借款日期    到期日   年利率    贷款金额
瓦房店人寿保险公司    93.12.09   94.12.09  13.18%   800000.00
中国人民银行瓦房店支行93.02.23   94.03.20  13.08%   450000.00
    (12)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是本公司在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应付票据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7.12.31     1996.12.31
应付票据    4900000.00     1900000.00
    (13)未付股利
    未付股利计33000000.00人民币元,系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10人民币元。
    (14)未交税金明细列示如下:
                1997.12.31      1996.12.31
产品增值税      69637214.35    63673284.45
营业税            113625.94      184551.34
城市维护建设税     39661.88     
印花税             41843.61       60303.58
企业所得税       7392858.58    (1425880.28)
个人所得税         61956.10
房产税            890177.84
                78177338.30    62492259.09
    (15)其他未交款
    其他未交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7.12.31   1996.12.31
教育费附加       1945569.33
    (16)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7.12.31   1996.12.31
关联方往来款项   3472131.82   1375868.56
维修费                -       1165703.14    
应付员工押金      437200.00       -
教育经费         1028649.25       -
工资扣款         1023736.03       -
住房公积金        982636.37       -
职工取暖费及补贴 2076910.00       -
瓦房店市供电局       -        3181171.34
抚顺钢厂             -        1000000.00
大连海湾国际货运公司 -        2542361.58
瓦房店市自来水公司   -         844979.25
设备款                        2799442.90
产品加工费           -        2926476.73
其他            11997723.69  20796850.56
                20003987.16  36632854.05
    (17)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借款类别   1997.1.1     1997.12.31  借款期限    年利率
银行借款
其中:信用 82615447.50  82790000.00  92.12.31  3.6%-14.58%
                                   -98.12.20
    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尚未对到期的借款与贷
款单位签订展期协议,到期的借款明细列示如下:
                         1997.12.31
          借款日期    到期日    年利率      贷款金额
中国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 
          92.12.31   95.12.30    11.58%     2200000.00
中国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
          93.05.29   96.06.30    11.58%     2500000.00
中国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
          93.05.29   97.09.20    11.58%     5000000.00
中国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
          94.05.27   96.12.20    10.98%     2900000.00
中国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
          94.05.27   96.12.20    10.98%     5000000.00
中国人民银行瓦房店市支行
          94.01.30   96.11.30    10.98%     2000000.00
                                           19600000.00
    (18)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借款类别   1997.1.1     1997.12.31  借款期限      年利率
银行借款
其中:信用 107991336.70  96478657.50 1995.04.12   9.36%-14.58%
                                    -2000.04.12
    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长期借款按借款列示如下:
   借款期        金额       所占百分比
  一至二年    19898657.50     20.53%
  二至三年    19300000.00     20.00%
  三至五年     5000000.00      5.18%
  五年以上    52370000.00     54.29%
              96478657.50    100.00%
    (19)其他长期负债
    其他长期负债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7.12.31   1996.12.31
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专项拨款  494384.00   480000.00
     (20)股本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七日,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7)7号文《关于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问题的批复》同意,将
本公司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一九九六年九月三十日资产净值计414973421.18人民币元中的200000000.00人民币元折为股本,每股面值为1.00人民币元,计200000000.00股,作为国有法
人股,由瓦轴集团持有,其余列入"资本公积"帐项。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九日,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91997)9号文批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票计13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1.00人民币元。
    至此,本公司的股份总额为330000000股,均为普通股,计330000000
人民币元,即为本公司的实收股本。
    股本增减变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本年增减额
                         1997.1.1          净资产折股   
    发行新股         小计          1997.12.31
尚未流通股份
  发起人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RMB 66426543.87    RMB 133573456.13
 RMB     -      RMB133573456.13   RMB200000000.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RMB 66426543.87    RMB 133573456.13 
 RMB     -      RMB133573456.13   RMB200000000.00
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130000000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                   -
     130000000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股份总数             RMB 66426543.87    RMB 133573456.13
  RMB130000000  RMB263573456.13   RMB330000000.00
    上述实收股本业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信德验资报字(1997)第5号验资报告审验在案。 
    (21)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增减变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7.12.31      1996.12.31
年初余额                   204863941.48    204863941.48
减:截至1996年9月30上
   资本公积折价入股        204863941.48          -
加:股票溢价发行净收入      274556446.62          -
   资产净值折股余额        214973421.18
   向联营公司实物投资增值    5391253.94          -
减:资产重估价增减值调整      5682790.00          -
年末余额                   489238331.64    204863941.48
    如本合并会计报表附注所述,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外资
股股票计13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00人民币元,其中65000000股以每
股2.66港元配售予境外投资者(策略性投资者除外),另外65000000股以
每股3.575港元配售予策略性投资者--曹典SKF轴承公司,股票发生收入
总额为405275000.00港元,扣除股本和直接扣减的股票发行费用后的余
额计257668974.21港元,并扣除本公司已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计1629577.40人民币元后的余额计274556446.52人民币元列入"资本公积"帐项。
    上述股票发行收入中直接扣减的发行费用计26343025.00港元,除主承销商支付的费用计1574150.00人民币元、236476.00港元及330000.00
美元和本公司为承销商垫付的费用计520000.00人民币和126000.00美元外,其余费用仅根据有关包销协议及主承销开具的收款收据予以计算。
    本公司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一九九六年九月三十日的资产净值计414973421.28人民币元,扣除其中200000000.00人民币元折为国家法人股后的余额计214973421.18人民币元,列入"
资本公积"帐项。
    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以机器设备向大连光洋缴付出资额,
该等资产业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资产重估价增值计5391253.94人民币元。
    因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会计上的股份制改组生效日(即本公司建帐之
日)期间,原评估资产数量减少,减少部分的原资产评估增值金额计5682790.00人民币元,调减"资本公积"帐项。
    (22)盈余公积
                                 1997.12.31      1996.12.31
年初余额                     RMB 70522371.13  RMB 53339714.89
加:转回以前年度会计备考调整数    23709129.20          -
   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023218.69      11455104.16
   利润分配提取法定公益金         5511609.34       5727552.08
减:截至1996年9月30日止
   盈余公积折价入股              88938578.76           -
年末余额                     RMB 21827749.60  RMB 70522371.13
    本公司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前执行《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按销售收入1%的比例提计提新技术开发费计23709129.20人民币元,列入"盈余公积"帐项,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盈余公积实际余额为94231500.33人民币元。
    本公司在股份制改组时编制的会计报表,系根据《企业会计制度》
及《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进行了会计备考调整,即
对上述盈余公积中计提的新技术开发费调减计23709129.20人民币元,本年度转回该笔盈余公积金。
    (23)主营业务收入
                       1997             1996
产品销售收入  RMB 1097630886.50  RMB 1053836095.60
工业性作业收入     170963358.62       143644255.65
              RMB 1268594245.12  RMB 1197480351.25
    (24)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7          1996
产品销售成本      789545927.05   752125397.21  
工业性作业成本    168524786.01   144586079.10
                  958070713.06   896711476.31
    (25)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7        1996
利息支出      68520675.83    72397292.22
减:利息收入    9670723.91     3602467.97
汇兑损失       1825725.33      193355.20
减:汇兑收益     245257.60     1955402.83
其他             71142.32      108350.72
              60501561.97    67141307.34
    (26)其他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利润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7         1996
其他业务收入   
    材料销售收入  87478958.37   49465400.74
    废料收入      27664628.42   24411221.60
    取暖费收入      397168.65    1434086.80
    房租收入       1720202.72       6284.32
    其他收入       2410316.97
                 119671275.14   75316993.46
其他业务支出
    材料销售成本  83217560.71   45436633.03
    废料成本      10265664.65    8632734.35
    房租成本         86101.14    
    其他成本       1000271.35
                  94569506.84   54069367.38
其他业务利润      25101768.30   21247626.08
    (27)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7         1996
处理固定资产收益  1235637.56    430421.86 
罚款收入           556836.04    501937.58
其他              1795815.50    356885.20
                  3588289.10   1289244.64
    (28)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7          1996
罚款支出          681997.97     190943.55
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79353.30     765186.59
捐赠支出                         22000.00
其他               89119.01     261067.80
                  850470.28    1239197.94
    (29)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增减变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7.12.31    1996.12.31
年初未分配利润        29993222.24    8293702.50
加:净利润转入数      100232186.85  115405621.7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023218.69   11455104.16
   提取法定公益金      5511609.34    4727552.05
   上缴利润                        152523445.80
   已分配普通股利     33000000.00       -
年末未分配利润        90690581.06   29993222.24
    (30)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计0.334人民币元,系根据本公司一九九七年度的合并净利润计110232186.85人民币元及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发行在外的股份总额330000000股计算的。
    (31)关联方关第及其交易
    1)关联方关系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A.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  经济性质  法  定
                                     的关系            代表人
瓦轴集团  大连瓦房店   轴承及各类    母公司  国有独资  于 杰
          市北共街1号  设备制造、销售
    B.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公司名称    1997.1.1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1997.12.31
瓦轴集团 RMB360000000.00  RMB  -    RMB   -    RMB360000000.00
通用轴承 USD  4510000.00  USD  -    USD   -    USD  4510000.00
    C.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1997.1.1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公司名称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1997.12.31
     金额        %
瓦轴集团  66426543.87  100  133573456.13    -      -     -  200000000.00   60.61
通用轴承       -        -    14320776.68    -      -     -
 14320776.68    100
    D.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性质:
            公司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瓦轴集团瓦房店华美轴承有限公司(华美轴承)          同一母公司
瓦轴集团瓦房店宏达等速万向节制造有限公司(宏达万向节)同一母公司
瓦轴集团瓦房店海亚特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海亚特轴承)  同一母公司 
瓦轴集团实业总公司(瓦轴实业)                      同一母公司
瓦轴集团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设备制造)                同一母公司 
瓦轴集团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工具制造)                同一母公司
瓦轴集团特钢有限公司(瓦轴特钢)                    同一母公司
瓦轴集团非标准轴承制造有限公司(非标准轴承)        同一母公司
瓦轴集团滚子制造有限公司(滚子制造)                同一母公司
瓦轴集团煤气公司(瓦轴煤气)                        同一母公司 
瓦轴集团运输有限公司(瓦轴运输)                    同一母公司
瓦轴集团辽阳轴承制造有限公司(辽阳轴承)            同一母公司
瓦轴集团瓦房店市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滚动轴承)    同一母公司
大连光洋瓦轴汽车轴承有限公司(大连光洋)            同一母公司
瓦轴集团通达轴承制造有限公司(通达轴承)            同一母公司
瓦轴集团砂轮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砂轮制造)            同一母公司
瓦轴集团瓦房店市第二轴承制造公司(第二轴承)        同一母公司
瓦房店能源公司(能源公司)                          同一母公司
瓦房店荣泰工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荣泰工程)          同一母公司
大连科隆链条链轮有限公司(科隆链条)                同一母公司 
大连蒂业技凯瓦轴工业有限公司(蒂业技凯)            同一母公司
大连承铭木制品有限公司(承铭木制品)                同一母公司 
瓦轴集团包装制品公司(包装制品)                    同一母公司
瓦轴集团建筑安装公司(建筑安装)                    同一母公司
瓦轴集团机电化学公司(机电化学)                    同一母公司
    2)关联方交易
    A.本公司向下述关联方购买轴承零件,明细项目如下:
                    1997                        1996
                 金额     占当期购货       金额     占当期购货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辽阳轴承    RMB 8006032.00   1.09%    RMB   -           -
滚子制造        2595005.00   0.35%       24221926.00   6.00%
非标准轴承     70922785.00   9.69%       72387891.00  18.00%
海亚特轴承     15433480.00   2.11%           -          -
通达轴承       10260499.00   1.40%           -          -
瓦轴特钢        4097980.00   0.56%       28707827.00   7.10%
华美轴承       35549004.00   4.86%       32442828.00   8.10%
滚动轴承       23265611.00   3.18%           -          -
瓦轴运输        5270163.00   0.72%        7777836.00   1.90%
工具制造       17528310.00   2.39%       27599813.00   6.90%
瓦轴煤气       10649064.00   1.45%       12510198.00   3.10%
设备制造       10311749.00   1.41%       14246028.00   3.50%
建筑安装         326785.00   0.04%           -          -
包装制品         216159.00   0.03%           -          -
能源公司       31800619.00   1.09%           -          -
大连光洋       35546418.00   4.86%           -          -
           RMB281779663.00  38.48%   RMB219894337.00  54.60%
    B.本公司向下述关联方销售配件、原材料及轴承零件,明细列示如 下:
                    1997                        1996
                 金额     占当期购货       金额     占当期购货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海亚特轴承 RMB 15254033.00    1.20%   RMB 6610812.00    0.55%
滚子制造       95524985.00    7.53%      33836560.00    2.81%
非标准轴承     42227915.00    3.33%      48644776.00    4.03%
瓦轴特钢       23964032.00    1.89%      20619492.00    1.71%
华美轴承       22141284.00    1.75%      19066980.00    1.58%
瓦轴运输        7114854.00    0.56%           -            -
设备制造       12006897.00    0.95%           -            -
砂轮制造       17605059.00    1.40%           -            -
通达轴承        7628591.00    0.60%           -            -
工具制造       26400298.00    2.08%        167642.00    0.01%
滚动轴承       24114095.00    1.90%           -            -
第二轴承       88751880.00    7.00%           -            -
包装制品          56326.00    0.01%           -            -
能源公司       63957635.00    5.04%           -            -
瓦轴煤气       11691191.00    0.92%         15705.00       -
辽阳轴承         310228.00    0.02%           -            -
大连光洋       20579609.00    1.62%           -            -
宏达万向节       793470.00    0.06%         365680.00   0.03% 
瓦轴集团         129037.00    0.01%         179451.00   0.01%
荣泰工程         427794.00    0.03%           -            -
科隆链条         782650.00    0.06%           -            -
          RMB 481551872.00   27.96%  RMB 129507098.00  10.73%
    C.本公司应向瓦轴集团支付的费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7        1996
警卫消防费           3700000.00   2900000.00
绿化清洁费              -         1700000.00
职工教育培训费          -         1800000.00
技术开发费           1700000.00   1000000.00
技术改造基建规划设计费900000.00   1300000.00
产品设计试验费       2000000.00   1600000.00
会场费                  -          800000.00
宣传服务费            900000.00    110000.00
资产使用费            800000.00    167000.00
咨询费                   -         500000.00
水电费              47368310.00  68338800.00
煤气费              19861300.00  18349600.00
劳务费              79116700.00  64613500.00
土地租赁费           3442168.00       -
房屋租赁费            898000.00       -
                   159898278.00 163178900.00
    根据本公司与瓦轴集团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日签订的《提供宣传服务的变更协议》,本公司一九九七年度应向瓦轴集团支付代为宣传服
务费由原协议的1900000.00人民币元变更为900000.00人民币元。
    根据本公司与瓦轴集团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日签订的《提供资产使用服务的变更协议》,本公司一九九七年度应向瓦轴集团支付的资产
使用费(包括打字复印费和晒图费)由原协议的1800000.00人民币元变更为800000.00人民币元。
    D.一九九七年度,本公司购置瓦轴集团自制工具、自制备件计1322876.94人民币元。
    E.自本公司成立之日起(即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本公司占用代瓦
轴集团收回的应收帐款计72126598.11人民币元,瓦轴集团无偿占用本公司资金计47296463.75人民币元,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
公司欠负瓦轴集团资金款计24830134.36人民币元。
    F.一九九七年度,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计177327.70人民币元。
    3)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1997.12.31
              应收帐款    其他应收款     应付帐款   其他应付款
瓦轴集团           -      34638180.30       -       2078444.09
海亚特轴承    925159.00        -            -           -
滚子制造           -           -       30257609.00      -
瓦轴特钢    13436951.00        -       34365276.00   163376.09    
瓦轴煤气           -           -        1203654.00      -
华美轴承           -           -       12340332.00      -
工具制造           -           -        2770638.19      -
设备制造      208958.00        -         271398.42      -
蒂业技凯      646459.00        -             -          -
通达轴承      940893.00        -         238456.00      -
承铭木制品   5713043.00        -             -          -
滚动轴承           -           -        4628939.00      -
砂轮制造           -           -         520789.00      -
大连光洋           -           -       13859950.00      -
第二轴承           -           -        2442274.00      -
能源公司           -           -       16643924.00    88366.24
荣泰工程           -           -         507193.00      -
瓦轴运输           -           -        1501303.00      -
辽阳轴承     1718165.00        -             -          -
非标准轴承         -           -        4548672.00      -
宏达万向节    106815.00        -             -          -
科隆链条      240382.00        -         685527.00      -
建筑安装           -        297576.19         -      477628.15 
包装制品           -       2210405.44         -       10525.94
瓦轴实业           -        200000.00         -      153711.00
机电化学           -            -             -      500079.56
            23936825.00   37346161.76  99553934.61  3472131.82
    (32)财务承诺
    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批准及签约的在一年
内需支付的购建固定资产等支出计5913024.61人民币元。
    (33)或有损失
    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签定的背书转让的应
收票据计8820000.00人民币元。
    (34)重要事项
    1)关于转让大连光洋事项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经大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大外经
贸外资字(1995)469号文批准,同意瓦轴集团与日本兵库县贸易株式会社共同出资设立"瓦房店兵库汽车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82000000.00人民币元,其中瓦国集团的出资比例为45%。
    一九九六年八月八日,经大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大外经贸外企
字(1996)261号文批准,同意瓦房店兵库汽车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更名为"
大连光洋瓦轴汽车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光洋"),注册资本变更为1635000000.00日元,合营各方变更为瓦轴集团、日本光洋精工株式会社和日本丰田通商株式会社,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分别为瓦轴集团45%、日本光洋精工株式会社51%、日本丰田通商株式会社4%。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三日,大连光洋业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大连光洋董事会会议决定瓦轴集团将其持
有大连光洋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在本公司正式成立后转让予本公司,并于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七日经大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大外企字(1996)17号文批准,惟有关产权转让的法律手续尚未办理。
    本公司对大连光洋投资的机器设备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局资评(1997)67号文确认的一九九六年九月三十日重估价值43348746.06人民币元,业已在本公司股份制改组时折价入股。
    一九九七年一月三十一日,经大连瓦房店会计师事务所再次进行资
产评估,该等机器设备资产重估价值为48740000.00人民币元,并经在连
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于一九九七年二月三日大国资评管认字[1997]8号文
确认。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五日,瓦轴集团与本公司签订《产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其持有的大连光洋45%的所有者权益份额计56540000.00人民币(按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大连光洋帐面资产净值计108941274.62人民
币元和本公司实际出资比例计算)转让予瓦轴集团,同时,将本公司租予
大连光洋的厂房和生活间计9874273.80人民币元(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
日的帐面净值)一并转让予瓦轴集团,瓦轴集团将其持有的、保证在一九九七年年度能收回的应收帐款等额补偿予本公司,协议确定会计上的产
权转让生效日为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五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产权转让
协议》。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四日,大连光洋董事会和本公司第一届独立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了本公司将持有大连光洋45%的所有者权益份额转让予
瓦轴集团的协议。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八日,瓦轴集团和本公司签订关于产权转让的
帐务处理协议,将上述瓦轴集团补偿本公司的应收帐款改为本公司应收
瓦轴集团款。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八日,经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大国资企字91997)59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按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持有大连光洋45%
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帐面金额计56540000.00人民币和本公司租予大连光
洋的厂房和生活间价值计9874273.80人民币元转让予瓦轴集团。惟本公司未获取大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文件。
    2)关于收购辽阳轴承、华美轴承事项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收购瓦轴集团持
有的瓦轴集团辽阳轴承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00%所有者权益份额和瓦轴集团华美轴承有限责任公司69.7%所有者权益份额的议案。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七日,本公司第二次独立股东大会正式批准上述
议案,并将会计上的产权转让生效日确定为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
    (35)在比较式合并会计报表中数据变动幅度超过30%(含30%)以上且占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总资产5%(含5%)或一九九七年度利润总额10%(含10%)以上的帐项分析说明
    1)货币资金经去年初数增加1409.35%,主要是本公司B股资金。
    2)应收帐款净额比年初数增加97.85%,主要是本公司应收销货款增
加。
    3)应付帐款比年初数增加158.72%,主要是本公司未支付货款增加。
    4)其他应付款比年初数减少45.31%,主查本公司应付客户运费减少
。
    5)股本比年初数增加396.79%,主要是本公司本年度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票,增加了股本。
    6)资本公积比年初数增加138.81%,主要是本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和资产重估价增值增加。
    7)盈余公积比年初数减少69.05%,主要是本公司盈余公积折价入股
。
    七、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长亲笔签署的年度报告正本;
    2.载有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亲笔签字并盖章的1997年度
境内外审计报告正本及财务报表;
    4.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
    5.本公司章程。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