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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瓦轴B: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岩)2023-04-28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岩)


各位股东:
    2022 年度,作为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谨
慎、认真地行使权利,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
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书及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和监督职能,切
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
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现就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本着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
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仔细研究每个决策的可行性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
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本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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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
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2 年本人应参加会议 5 次,亲自出席会议 5 次,无委托出席及缺
席情况。

       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报告期内,对相关事项共发表
3 次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 15 项独立意见。

   (一)发表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1.参加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前发表的独立董事事
前认可:
    ⑴关于购买土地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2.参加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前发表的独立董事事
前认可:
    ⑴关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事前认可
    ⑵关于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的事前
认可

   (二)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1.参加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对公司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⑴关于购买土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3)关于增加银行借款的独立意见
    2.参加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对公司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①.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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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独立意见
   (3)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独立意见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3.参加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对公司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对《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参加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对公司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信息披露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监督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
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
上重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监督公司及时披露对投资决
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时刻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交流。督促公司建立健
全的各项内控制度和管理制度,注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进行监督和核查,监
督公司依法经营;对公司治理的开展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每次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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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对每次表决权的使用,都谨慎
对待;坚持从独立董事的角度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做出努力。
    四、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本人积极参加监管等部门组织的培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建设及执行情况;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加强对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
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公司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公司保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本
人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
未有任何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或人
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六、其他事项
   (一)2022 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22 年度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22 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履职期间的履行职责情况汇
报。
   在 2022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董事会
建设等方面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自己
的职责,同时感谢公司的证券部等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
合。
   在未来的 2022 年,本人会持续的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自身履职能
力,继续为公司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会继续独立、公正、勤勉、
尽责地行使权利、履行业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最后,希望公司未来取得更好的发展,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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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
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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