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泰A:关于回购公司部分B股股份的议案2018-03-06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B 股股份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基
于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和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
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拟定了回购公司部分
回购公司部分 B 股股份的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如下:
1、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参照目前国内证券市场纺织品板块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市净率水
平,结合 B 股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本次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价格为不高于 9.90 港元/股(折合 8.01 元人民币/股,按 2018
年 3 月 2 日港币对人民币汇率基准价 1 港元=0.8091 元人民币换算)。回
购 B 股价格上限 9.90 港元/股较 2018 年 3 月 2 日公司 B 股收盘价 8.42
港元/股溢价 17.58%。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
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回购股份的种类、资金总额: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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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
间 B 股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每股净资产值,在回
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在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 9.90 港元/股
的条件下,实施回购方案。
若最大回购资金 6 亿元人民币全部用于回购,在不同的回购价格下,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比例测算如下:
项目 以 9.90 港元/股回购 B 股
预计可回购股份(股) 74,892,342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8.12%
注:按 2018 年 3 月 2 日港币对人民币汇率基准价 1 港元=0.8091
元人民币换算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
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事项完成后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按照最高回购价格和最大回购股数计算,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
超过 6 亿元人民币。
拟用于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4、 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
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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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本次回购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完成审批
或备案程序后,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结合市场情况
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5、回购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回购股份的股东权利丧失时间:回购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7、回购股份的处置:回购的股份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
8、决议的有效期:本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根据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完成审批或备案程序后方可实施,本决议有效期
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B 股股份的预案》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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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B 股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预案实施尚需履行下列批准程序,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1、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的相关议案;
2、根据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完成审批或备案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
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
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
定了回购公司部分 B 股股份的预案,具体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了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基于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和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公司拟回购部分 B 股股份,
以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B 股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参照目前国内证券市场纺织品板块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市净率水平,结合 B
股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本次回购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价格为不高于 9.90
港元/股(折合 8.01 元人民币/股,按 2018 年 3 月 2 日港币对人民币汇率基准价 1
港元=0.8091 元人民币换算)。回购 B 股价格上限 9.90 港元/股较 2018 年 3 月 2 日公
司 B 股收盘价 8.42 港元/股溢价 17.58%。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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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 B 股市场
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每股净资产值,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6 亿
元人民币,在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 9.90 港元/股的条件下,实施回购方案。
若最大回购资金 6 亿元人民币全部用于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比例测算如
下:
项目 以9.90港元/股回购B股
预计可回购股份(股) 74,892,342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8.12%
注:按 2018 年 3 月 2 日港币对人民币汇率基准价 1 港元=0.8091 元人民币换算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事项完成后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按照最高回购价格和最大回购股数计算,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6 亿元
人民币。
拟用于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
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本次回购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公司将根据股东大
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结合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最大回购资金 6 亿元人民币全部用于以 9.90 港元/股回购 B 股,根据 2017 年
半年报公司股权结构进行测算,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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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前 回购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9,504,064 12.95% 119,504,064 14.10%
其中:B 股 118,333,800 12.83% 118,333,800 13.9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03,098,247 87.05% 728,205,905 85.90%
其中:B 股 242,385,111 26.27% 167,492,769 19.76%
三、总股数 922,602,311 100.00% 847,709,969 100.00%
注:按 2018 年 3 月 2 日港币对人民币汇率基准价 1 港元=0.8091 元人民币换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52 条第二款和第四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条件必须符合“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向社会公开发行的
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社
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不低于 10%”的条件。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八、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公司
地位的分析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公司 2017 年 9 月 30 日流
动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和资产总额的 18.62%、7.97%和 6.30%,对公司不构
成重大影响;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股份将在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后
的 12 个月内分阶段择机实施,回购资金并非一次性支付,且具体回购价格和数量
由公司根据本预案设定的条件自行安排,具有一定弹性;公司经营情况良好,2017
年 1-3 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 8.34 亿元、2014 年-2016 年平均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 11.50 亿元,预计 2018 年公司仍将保持良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
公司有能力以自筹资金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按公司 2017 年三季报数据计算,回购前后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回购前 回购后 增减幅度
资产总额(亿元) 95.19 89.19 -6.30%
所有者权益(亿元) 75.33 69.33 -7.97%
资产负债率(%) 20.87 22.27 提高 1.40 个百分点
长期负债率(%) 2.29 2.44 提高 0.15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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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回购前 回购后 增减幅度
流动比率 1.82 1.48 -18.55%
速动比率 0.75 0.41 -44.89%
本次回购资金最高限额为 6 亿元人民币,如实施完毕,则公司资产和股东权益
相应减少 6 亿元。根据上表计算结果,资产负债率、长期负债率虽略有上升,但仍
处于比较合理的水平;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系此指标根据一次性现金支
付的时点数据计算,实际回购在决议后的 12 个月内分阶段实施,且公司经营现金
流充足,偿债能力良好。
按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数据计算,若以最大回购资金 6 亿元人民币全部用于
以 9.90 港元/股回购 B 股,回购前后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财务指标如
下: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回购前 回购后 增减幅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71 12.76 提高 1.05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0.85 0.93 8.69%
根据上表计算结果,预计全部用于回购 B 股后,年度每股收益增加 0.07 元,增
长率为 8.69%。净资产收益率提高 1.05 个百分点。
因此,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3、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回购将增加公司股份的投资价值,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利益,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公司股价,促使公司投资价值回归到合
理水平,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形象,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
4、对本次回购股份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
按本次回购金额的上限 6 亿元人民币计算,若以 9.90 港元/股回购 B 股,本次 B
股回购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鲁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将从目前的
15.21%提升至 16.57%,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公众投资者合计持有公司的
股权比例仍将高于 25%,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
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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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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