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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 泰A: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17  

						 股票代码:000726 200726   股票简称:鲁泰A 鲁泰B   公告编号:2018-017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5 日下午 4:

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现场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第八届监事会主席张守刚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出具如下意见:鲁泰公司监事会认真

审核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鲁泰纺

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为本公司进

行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

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及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

事会 2017 年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三、本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出具如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

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

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

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计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

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我们认为: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评估、评价过程、格式符合《企业

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全面、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

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为公司出具了瑞华专审字[2018]

37040002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

部控制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有效。

    四、本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鲁

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五、本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并出具如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4 月 28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 2017 年 12 月 25 日修订的《财政部关于

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以上第一、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17 日